市环境监察总队组织推行《环境现场执法电子回单》制度

08.04.2019  16:5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六项禁令”、环境执法人员“六不准”规定,规范环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加强环境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推动环境执法系统政风行风廉政建设,近日,市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召开了《环境现场执法电子回单》制度专项工作推进会,各区环境监察支队稽查工作负责人及专项工作经办人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总队叶茂副调研员强调,各区环境监察支队要高度重视2019年电子执法回单工作的开展,将其提升至与环保督察等重点工作同样的高度。叶茂同志还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提示:一是要尽快在支队内部启动电子执法回单工作,组织支队同志认真开展学习,熟悉、掌握新模块的应用;二是要明确支队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跟进此项工作,全年不打折扣、执行到位,做好对管理相对人的现场操作指导及回单的解释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三是要及时反馈对电子回单制度、对回单软件系统的意见或建议,群策群力,不断完善。
      总队稽查科也对电子执法回单制度的历史进行了回顾,讲述了自2004年开展执法回单制度以来,从纸质执法回单到电子执法回单的逐步转变。对《环境现场执法电子回单》制度的具体要求和细节逐一进行了提示和讲解,同时也介绍了目前采用的电子执法回单所具有的广泛性、便利性、全面性等特点和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三大板块的内容,向各区环境监察支队同志进行了软件操作演示,并就有关电子执法回单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监察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