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04.01.2016  20:03
  一是绩效目标申报实现全覆盖。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凡涉及200万元及以上预算项目(政府投资和信息化项目),均应上报项目绩效目标;无200万元以上项目的预算单位,也需遴选部分项目上报绩效目标。   二是项目支出评价范围进一步拓展。首次进行财政专项资金政策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为预算单位逐步开展此类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三是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进一步拓宽。财政部门以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监理工作为契机,强化项目绩效跟踪管理。第三方机构参与范围由绩效后评价向目标申报、绩效跟踪拓宽。   四是预算绩效启动信息化管理。结合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全面启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上报。   五是首次邀请政协委员参与绩效监督。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绩效评审会的基础上,邀请区政协特邀监督员参与绩效评审工作,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社会参与度。  
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
  战疫时刻,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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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实现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