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桥镇积极推进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
为深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根据市、县工作要求,城桥镇率先在全县开展了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为镇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项目,确保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有平台、有保障、全覆盖。
一、加强组织保障,搭建一个工作平台
一是建立领导机构。成立城桥镇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负责综合协调推进等工作。同时,各村居设立法律顾问进村居联络员,负责与法律顾问和司法所的日常联系。二是签订服务合同。由镇政府与上海市申江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村居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律师担任全镇40个村居的法律顾问。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司法所联合上海市申江律师事务所制定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方案,由镇领导班子审议。双方就“工作目标、范围,法律顾问的聘任、履职,保障措施和基本做法”达成共识。
二、聚焦标准建设,落实两个工作细则
一是落实好操作细则。结合各村居情况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首先,就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及其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其次细化工作内容和标准,就法律咨询与宣传、法律论证、矛盾调解等进行量化管理,就法律顾问进村居需要做什么和村居怎么做提供指导和依据。二是落实好考核细则。结合《城桥镇聘请村居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制定考核细则,主要是对法律服务工作量、实际效果、群众满意度等进行考核,其结果直接与法律服务费用挂钩。细则还就考核的原则、主体、时间、内容及所占比例、结果的应用、细则的实施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三、注重服务成效,创新三项工作举措
一是开展菜单式法律服务。制定法律服务菜单,包含36部常用法律法规和24项专题中常见的法律问题,通过点单形式,解决村居不知联系法律顾问讲什么和法律顾问不知到村居讲什么的问题,提升双方的工作能动性。二是实行工作痕迹双重记录。为避免工作流于形式,制作法律顾问进村居考勤表和活动登记表。同时,确定一月一主题,由村居联络员和法律顾问分别就“到村居时间、活动内容”等予以记录,确保法律顾问进村居日常化、规范化。三是建立定期报告、通报机制。司法所每个季度对法律顾问进村居的次数、服务内容等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报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时通报上海市申江律师事务所和各村居,以督促各方根据工作质量及时予以协调,确保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