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全面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21.10.2015  19:27

  一是出台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就社会工作者的含义范围、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待遇落实等作出明确规定,指导工作推进方向。

  二是出台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社区工作者的纳入范围、分类额度管理等8个方面。将居民区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街镇(金山工业区)基层所属“中心”聘用的骨干人员等纳入先行范围并细化界定。制定社区工作者使用额度核定办法,每个居民区一般配备4名作为基本额度;超过1500户的小区,每增加350户增配1名;“中心”社区工作者按照街镇基层实际予以差别化核定。采用选任和招聘配备社区工作者,根据其年龄、学历、专业技术等进行聘任、评价、激励。成立专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

  三是出台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实施意见。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各岗位按照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设置十八个等级。经费由各街镇(金山工业区)负担,并具体组织实施相应考核方案。

  截至目前,各街镇(金山工业区)社区工作者事务所(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已全部成立。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的主要职责为协助做好社区工作者的聘用、考核、薪酬、档案、培训等人事管理与服务。我区各社区工作者事务所将于10月统一与拟聘用的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规范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