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租车电召应答后不得无故不去 否则最高可罚2000元

19.09.2014  11:37

  原标题:出租车电召应答后不得无故不去 否则最高可罚2000元

  华龙网9月18日22时讯(记者 刘艳)电召作为一种新兴的打车方式,在提供更便捷乘车方式的同时,由“打车软件”引发的投诉也开始逐渐增多。据重庆主城区交通运输投诉服务中心发布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关于打车软件引发的投诉就有600多起。今(18)日,投诉服务中心发布新版《出租汽车驾驶员规范营运温馨提示》(以下简称《温馨提示》),也针对出租车常见的电招投诉、失物招领和收取失物奖励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关于电召爽约:

   接受电召后应按约提供服务

  预约打车是打车软件的一个服务亮点之一,也正因为“预约”的延迟性,其间存在的变数就比较大。8月24日晚上,市民李雪(化名)通过打车软件预约到出租车:第二天早上7点到南岸城南家园接其到龙头寺。

  可第二天早上6点40分,的哥却打来电话称他当天休息,不能到茶园了。十分郁闷的李雪,拨打了96096投诉的哥。

  《温馨提示》提醒,目前市面上使用的电召软件有“滴滴”等软件和重庆官方推出的电召软件,不管哪种电召软件,当出租车驾驶员接受乘客的电召信息时,应按约定条件向乘客提供电召服务。

  无故爽约的,按《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司机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暂扣驾驶员从业资格证5日以上30日以下,或者责令违规车辆停运5日以上30日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可吊销道路运输证。

   关于支付纠纷:

   电召服务费由乘客下单时自行选择

  8月19日,乘客罗翔(化名)在渝北两路打车。到达目的地后,罗翔通过网络支付了10元车费。正准备下车离开,的哥却称收不到钱,执意要他支付现金。急于赶时间离开,罗翔不得不又掏了10元现金给对方。

  事后,罗翔对的哥的行为进行了投诉。经调查后,的哥已经受到了相应处罚。

  主城交通运输投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他们还接到有乘客投诉出租车司机无故索要电召服务费的情况。

  《温馨提示》提醒,商业性电召软件的服务费由乘客在下单时自行选择,如果乘客选择的是无服务费,驾驶员不能强行索取;乘客如通过重庆官方电召软件召车,则一次需支付3元电召费。

   关于失物招领:

   驾驶员捡到失物不还最高可罚2000元

  今年6月16日,一名的哥捡到乘客手包后,私自揣进了自己腰包,直到有乘客在乘车时发现拨打96096反映后,司机才交还了失物。这个不诚实的的哥被处罚款200元,诚信考核计3分。

  《温馨提示》提醒,根据国家《出租汽车营运服务规范》明确规定:出租车驾驶员发现乘客遗失财务,应设法及时归还失主,无法找到失主的,应及时上交出租企业或有关部门处理,不得私自留存。一经发现驾驶员拾得失物后私占遗失物的,将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76条第10项“未执行国家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标准的”规定,处200至2000元罚款,诚信考核记3分。

  此外,如乘客要求驾驶员将失物送到指定地点时,驾驶员应告知乘客将按出租车计程收费标准产生相应费用。乘客若同意,驾驶员可收取相应费用;乘客若不同意,驾驶员可将失物送往所属公司或失物招领中心,告知乘客自行前往领取,并向96096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