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钱遭拒杀友劫财 只为和妻子出国度蜜月
日前,宝山检察院受理一起恶性杀人抢劫案,一名男子为携妻出国旅游向朋友借钱,遭到拒绝后,竟然将自己的朋友残忍杀死劫财。因该案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今年5月30日,宝山检察院将该案移送市检二分院审查起诉。
2015年1月20日23时45分许,宝山公安分局杨行派出所接报警称在宝杨路铁山路某汽修店有1人被打晕。民警到场后在室内发现一具男尸,经初查,疑遭钝器击打致死。经初步审查,宝山公安分局于次日以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并对本案重大嫌疑人,汽修店老板刘某拘留并上网追逃。同月26日,嫌疑人刘某在苏州被查获。到案后,刘某对自己杀人劫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刘某交代,刘某与其新婚不久的妻子打算于2015年1月21日去泰国、澳门等地游玩,妻子让刘某准备一笔费用作为旅游期间开销。为筹备钱款,出发前一天,刘某给从事民间借贷生意的朋友龚某打去电话,将龚某约到自己的汽车修理店。在汽修店的办公室里,刘某向龚某表示,自己出国旅游需要一笔费用,同时还有多张信用卡尚有欠款,需要向龚某借款5万元。龚某表示借款必须有抵押物,遂拒绝借款给刘某,仅同意帮刘某做信用卡还款(先打钱到刘某透支的信用卡,再用龚某带来的POS机将还款及利息划走)。
刘某见龚某不肯借款,气愤之下动了杀机。在龚某准备用POS 机将转入信用卡的还款划走时,刘某走到窗口浴缸处拿了一把榔头,用榔头朝龚某脑及背部连续砸了十几下。龚某当场被砸倒在地。后刘某用毛巾盖在龚耀头部,还拿了根长杠铃横压在龚某的后背部。之后,刘某将龚某随身携带的积家牌男款手表一块(价值55000元)、单肩包(包内有现金1200余元、皮夹、手机、欠条等物)劫走,并逃到苏州。
检察机关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