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偷送面积吸引客户 委员建议重罚开发商

18.01.2017  19:04

  房地产企业通过“偷送面积”等违法手段来吸引客户的做法屡见不鲜,东广早新闻也曾曝光过保利等大型房企在宝山、闵行等楼盘的违法行为,有政协委员提出,政府要采取严厉措施,责令开发企业补缴土地出让金,并且在规划、验收等环节堵住漏洞。请听报道: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房产项目 “偷送面积”的方式五花八门,打着“送阳台、露台、送阳光房、送设备平台、送内天井、室内挑空”等旗号,吸引购房者。保利、龙湖、旭辉、金地等大型企业都有类似做法。来自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王振华委员说,这已经是行业“通病”:

  [开发商通过其他的渠道来增加给客户的面积,它是通过一种技术手段,把它搭建出来,隐蔽性比较好,好多开发商都是这么做的,不是一个个案。]

  以位于闵行的保利茉莉公馆为例,开发商等项目验收后将二楼原预留的镂空部分浇筑,搞成阳台,目前所涉及的300套房屋已被区房产交易中心“注记”,即冻结其上市交易或是房产证的发放。

  王振华委员认为,对于这些已经交付的项目,要对“始作俑者”的开发商予以“重罚”,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违法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认定改造部位为不能拆除的情形,采用以罚代拆的处理方式:

  [假如说发现有这个问题,应该去处罚他。城管可以用罚款的形式对这个进行处理,如果是出让金是1万块钱一个平方,那我就罚你5万块钱一个平方,叫以罚代补。]

  目前上海已经加大了对交付和待上市项目“偷面积”的查处力度。比如位于宝山的泰禾红御项目就因此无法通过验收,交房日期一再延后。位于闵行、青浦、杨浦等多个项目则是无法取得预售许可证。王振华说,对于这些还未出售的项目,超出规划部分的面积,应当按目前的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

  [就是只要在最后一道领房证的时候,你搭建出来的面积,给你测绘以后超出的面积,不是在几年前拿到地的出让金的价格,是现有交付时候的评估的出让金来计算,叫你补交,这样就能杜绝所有开发企业。]

  开发商“偷送面积”这一乱象由来已久,直到去年陆续被房产交易部门大规模“注记”,限制交易后,才集中暴露出来。王振华委员直言,这也说明政府部门在前期规划、审批和验收环节存在着疏漏。]

  以上由东广记者胡旻珏、俞倩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