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迷信怕女儿被“勾魂” 抛弃重病男婴被拘

03.09.2015  10:44

  2014年10月13日傍晚,家住闵行区浦江镇的村民老何无意在家附近的水沟里看到一个“洋娃娃”,好奇的他将“洋娃娃”捞到岸上,仔细一看,老何吓了一跳,这竟然是个婴儿,婴儿显然已经死了。老何吓坏了,赶紧跑回了家。第二天一早,老何才知道,有人发现了婴儿,并且报了警。经法医鉴定,婴儿有生前溺水迹象。

  老何和报案人都告诉警方,他们不知道婴儿是谁家的,平时也没有听说邻里间有婴儿失踪或是死亡的事,而发现婴儿的地方平时更是少有外人来。

  那么这个婴儿是谁家的孩子,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很快,婴儿的身份被证实,他叫小羽,是个9个月大的孩子,他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与他的父亲李海有关。去年10月15日,李海被警方抓获,他也将小羽为何会出现在水沟的经过和盘托出。日前,闵行区法院一审宣判了此案。

   9个月男婴罹患重病

  小羽出生于2014年1月,一直生活在安徽老家,去年10月,小羽突然生病,出现拉肚子、发烧等症状,经过合肥的医院诊断,小羽患上了“噬血细胞综合症”。医生告诉李海,小羽的病很严重,建议带孩子去上海的医院治疗。

  就这样,李海在亲戚李东的陪伴下,和妻子一起把小羽送到了上海的儿科医院。10月11日早上,小羽住进了重病监护室。根据李海的回忆,当时小羽的状况非常不好,已经全身水肿了。经过诊断,医生表示小羽要做化疗,但小羽太小了,可能会承受不了。另外,小羽也可以做骨髓移植手术。

  李海还有两个女儿,可是他和妻子不舍得让女儿也吃苦头,况且医生也说手术的成功率不高。再者,高昂的手术费让李海望而却步。

  看着小羽小小的身体,李海手足无措。第二天下午,医院发了病危通知书,李海把情况告诉了家里人,他想放弃治疗,带小羽回家。不料,李海家的长辈却告诉李海,不能把小羽带回家。

  “我还有两个女儿,老人说,把生病的小羽带回去,其他小孩的魂会被小羽勾走,所以叫我在上海找个野地,把小羽放在那里。”李海告诉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

  10月12日晚上11点多,李海签署了放弃治疗书,小羽换上自己的衣服后,被护士从重症监护室里抱了出来。小羽的母亲回忆,当时小羽还是活着的,她本来想把孩子带回家,可李海告诉她,把小羽带回去,会把女儿的魂也带走,所以必须听老人的,把小羽留在上海。小羽的母亲受不了孩子变成那样,又害怕女儿真的会被影响,便让李海处理一切,自己先离开了医院。

   怕被勾魂将孩子丢弃

  李海的亲戚李东已经联系好了一辆“黑车”,出医院后,李海便和亲戚李东、大成上了车。李海告诉司机,孩子的病没有办法治好了,按照家里风俗又不好带回去,所以让司机帮他们找个偏僻的地方,把孩子扔了。

  “司机同意了,说好价格是3000元,然后开车把我们带到一个靠近江边的地方。”李海向检察官回忆,“我不认识那是哪里,司机说那里很偏,还有小树林,我们也觉得可以。

  李海本来一直抱着小羽,但要他亲手把孩子扔了,他还是做不到,于是把孩子交给大成,自己没有下车。

  根据李东和大成的陈述,两人下车后,走进了小树林,大成一直抱着小羽,最终把小羽放在一颗大树下,边上有一条水沟。大成回忆,小羽那时候应该还有呼吸,放下他的时候也没有哭。不过,大成他们并没有把小被子打开仔细检查过,因为李海曾关照他们,不要再看小羽了。

  之后,李东和大成就回到车上,司机开车离开。10月13日清早,李海和妻子、李东回了老家。李海的妻子一直状态不好,回家后便到娘家休养身体。而以为扔了孩子就结束一切的李海没有想到,两天后,警方便找上了门。

  李海对自己遗弃小羽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且打电话让李东、大成前去自首。李东和大成也从善如流,主动向警方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三人共同被判遗弃罪

  闵行区检察院以遗弃罪对李海、李东、大成提起诉讼。检察官认为,被害男婴身患严重疾病,医院已经下病危通知,李海将孩子接出院后,即使不遗弃带回家抚养,也无法延长他的生命,被害男婴的死因不是因为被抛弃所致,而是本身疾病原因,这在法医鉴定结论中已有体现。而且李海是死亡男婴的亲生父亲,这是他的第一个儿子,从他的内心来说也不希望儿子死亡,将孩子抛弃是因为老家封建迷信思想所致。本案社会危险性较小,三名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主观上不是为了达到男婴死亡的目的而遗弃,因此相比故意杀人罪,定遗弃罪比较妥当。

  遗弃罪对于犯罪主体有身份要求,必须是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才能构成本罪,李海是死亡男婴的抚养义务人,李东和大成都是李海的亲戚,由于三人共同商量并实施了本案,所以李海和不具备身份资格的李东、大成均涉嫌遗弃罪,属共同犯罪。

  日前,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了此案。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海为逃避抚养义务,伙同李东、大成将患病的儿子小羽遗弃,情节恶劣,行为已构成遗弃罪,且属共同犯罪。被告人李东、大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海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海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李东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大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