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资料基本要求(试行)的通告(2017年第179号)
10.11.2017 13:49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和《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进一步做好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规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工作,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资料基本要求(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资料基本要求(试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1月3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0.11.2017 13:49
故
事
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办法〔2017〕144号
各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总局关于发布第三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7年第170号)
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总局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注册申请情况的公告(2017年第128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新收到42个已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