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预产期,耐克告知员工不续约 月子还没坐完,私人物品被擅自清理 耐克称不续约是基于客观情况,与其怀孕无关
[律师说法]
耐克做法虽不违法,但有些“残忍”
对于朱小姐的遭遇,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王越律师表示,根据劳动法规定,像朱小姐这类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公司应当将劳动合同顺延至哺乳期结束,除非期间该职工有重大违纪现象,否则不能辞退。
“耐克公司的做法是合法的,员工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公司的权利,但孕期女员工的权益也要受到保护,劳动合同应顺延至哺乳期结束。”
而对于部门经理助手擅自处理员工放置在办公室的私人物品,王律师认为这个做法虽不违法,但是对于仍是公司员工的朱小姐来说,这样做实在有些“残忍”,部门助手应该提前与朱小姐沟通,协商后再进行处理。
在耐克中国总部工作了6年的朱小姐,想不到在距她预产期不到一个月时,竟收到公司的“不续签”通知。更令她感到难过的是,还没出月子又被公司告知,她的办公桌将被清场,私人物品打包寄回给她。
“耐克的做法太不人道了,我还在坐月子,况且我现在还是它的员工,凭什么擅自清理我的办公桌和私人物品?”朱小姐近日向晨报“我要投诉”栏目反映。
昨日,耐克方面回应,不续签合同是基于客观需要,与其怀孕无关,但耐克承认擅自处理朱小姐私人物品的行为不当。
准妈妈接“不续签”通知
去年8月,35岁的朱小姐得知将迎来自己的第二个宝宝。尽管作为高龄产妇,朱小姐在工作上没有任何懈怠,除了产检等原因请假外,在怀孕期间从没有无故旷工。今年5月5日,公司人事突然口头通知朱小姐,她与耐克公司将于5月31日到期的合同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即到2016年5月31日,然后不再续签。
对于公司的决定,朱小姐很意外,“当时我向人事部门询问原因,他们的说辞是我工作能力不够,但给不出确切的说法。”
5月15日,朱小姐收到人事部门的正式书面通知,明确耐克公司不再与她续签劳动合同的决定,也承诺合同期顺延至她哺乳期结束。
“我每年的员工考核都达到满意或以上的表现,为什么在我怀孕并将临产时决定不跟我续约,也不给我充分的理由,难道歧视我是孕妇吗?”朱小姐多次询问部门主管,对方始终没给出确切答复。处在怀孕末期的朱小姐情绪几乎崩溃,身体状况也出现波动,比预产期提前一周于5月22日剖腹生产,好在母子平安。
承认擅处私人物品失当
6月5日,距朱小姐生下宝宝不到半个月,正在坐月子的她突然接到部门行政助理的电话,询问她的家庭住址,并告知她办公桌上的私人物品已打包,准备寄到她家。
“公司凭什么擅自处理我的私人用品?根据劳动法相关法规,我与耐克公司的劳动合同要到明年5月31日,现在这样做不是要把我扫地出门吗?太可恶了!”朱小姐说。
昨日,耐克公司公关部门工作人员黄小姐就此事告诉记者,耐克公司基于生意需求,决定在朱小姐劳动合同续延届满时将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并表示,“此决定是基于客观情况而与其怀孕无关”。
黄小姐告诉记者,朱小姐和耐克公司的劳动合同本于2015年5月31日届满,但鉴于朱小姐目前的特殊状况处于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范围内,公司依照中国劳动合同法第45条将其劳动合同届满日自动续延至哺乳期结束之日。因此,朱小姐目前仍是耐克员工并继续享受产前的个人工资及所有相关员工福利。
而对部门助理将朱小姐的物品打包一事,耐克方面承认该做法失当。“行政助理的做法未事先与朱小姐商量,存在沟通误会。我们已经于昨天下午以邮件形式正式对朱小姐本人深表道歉,并澄清她与公司劳动关系的实际状况。”
来源: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