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装修未完成 4000多元会费久拖不退竟“过期”

27.09.2015  10:56

   读者声音

  刘先生反映:去年5月,我在都会路金仕堡健身会所办了两张会员年卡,总计4000多元。当时工作人员向我承诺10月份会所将正式营业,届时办理开卡手续后就可开始健身,还能凭卡使用星河湾酒店内的网球场。但临近开业时,我咨询得知网球场尚未建成,又发现健身会所装修也未完成。我立即申请退卡退费,没想到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拖延,直到今年7月,突然通知我会员卡已过期,不予退款。

   记者随访

   被拖一年,4000多元打水漂

  “我连卡都没开,哪里来的过期?”一年多前就交了4000多元的刘先生没有想到,至今他不仅从未踏足金仕堡健身,且连符合合同条款的退卡退费要求也被以“会员卡已过期”的原因拒绝。

  刘先生说,去年5月他在金仕堡健身会所办理会员卡时,工作人员承诺持卡人办理开卡手续后会员资格才生效计时,有效期一年。由于对网球感兴趣,而对方承诺凭卡可使用星河湾酒店的网球场,因此刘先生要求在合同上备注,如若网球场不能使用,则可退卡退费。

  9月份临开业前,刘先生前往会所咨询,得知星河湾酒店内的网球场还未建成,同时发现会所的装修也未完成,他当即就要求根据合同备注条款退卡退费。但工作人员让他“再等等”。到了10月正式营业时,情况仍然没有改变。此后,刘先生多次向会所要求退卡退费,会所开始表示“要向总公司申请”,之后又说“仍然在办”,后来又说“总公司已经批准款项,但要等财务拨款”。到了今年7月,对方突然通知他,“会员卡已过期,不予退款”。

  一年之内,从答应退款到不予退款,会所的态度让刘先生十分不解。“难道期间的多次协商只是‘拖延战术’吗?

   消保委:类似投诉不少

  申请逾一年、符合备注条款规定,刘先生为什么就是退不了款?

  9月21日,记者拨打了金仕堡健身会所都会路店黄店长的电话。黄店长否认了双方有长达一年的协商过程,称刘先生今年7月才第一次提出退卡退费的要求,之前“没有任何他来过的记录”。同时表示会所“不可能”向刘先生承诺“何时开卡何时开始计时”,因此刘先生的会员资格为2014年7月1日起至2015年7月1日止,不管是否使用过都已过期。针对合同中明确手写备注的“星河湾酒店球类运动可供会员使用(羽毛球、网球、桌球、乒乓球),若有不符合承诺,可全额退款”这一条款,他表示,会所并不提供球类运动项目,不太清楚这一备注条款为何签下,“可能是销售手段”。

  双方各执一词,“罗生门”看似无解,但据闵行区消保委透露,金仕堡健身会所在上海的多家门店违规行为由来已久,主要表现为不按照约定提供服务、设施等。仅2015年,市消保委就收到了相关投诉885件。由于金仕堡的此类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近两年,市消保委对金仕堡多家门店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其后部分门店经营行为虽有所改善;但至今仍有消费者进行类似投诉,刘先生的案例就是其中一起。

  闵行区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健身行业的预付行为风险较大,健身房可能出现部分前置审批未获通过、无法提供相关约定服务的可能。因此在办理健身服务时,应尽量选择已经开业的健身房来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