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起点 准定位 打造法治崇明新名片
近年来,崇明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现代化生态岛建设实际,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为目标,以法治创建、项目运作和平台构筑为抓手,以依法治县考核为保障,多措并举,稳扎稳打,全力推进法治崇明建设上新台阶。
乘势而上,把准新常态下依法治县工作脉搏
谋划法治崇明建设中长期规划。继中央、市委下发相关文件后,崇明县立足区域发展大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法治崇明建设中长期规划(《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 深入推进法治崇明建设重点项目责任分工》)。该规划由“加强依法治县组织领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证公正司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五部分组成,确定了102项法治建设重点项目,并明确以重点项目运作模式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并行推进,进一步提升了法治崇明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是坚持“三个纳入”。紧跟改革步伐,坚持将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全县现代化生态建设规划和“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全县考评体系,切实发挥法治的保驾护航作用,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是强化考核保障。2014年,崇明县首次将依法治县、法治建设工作分别纳入县级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和乡镇党政机关领导班子绩效考核。2015年,在总结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考核权重,修订完善考核细则,以考核为指挥棒,力促依法治县年度工作要点得到一一落实。
凝心聚力,法治创建引领推动社会依法治理
以法治城区创建为引领,以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为基石,以基层法治创建为试点,着力形成上、中、下三个层面创建联动、整体提升的良好格局,全面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开展全国法治县先进单位创建,做强崇明法治建设。
充分运用《评估体系》和项目化运作两个抓手,夯实创建基础。一方面,依托《法治城区创建评估指标体系》,从横向、纵向两个维度对比研究得分情况,通过晒“成绩单”、下发工作提示等督促创建参与单位锁定薄弱环节,有效改进工作;另一方面,坚持推进和完善“法治崇明”建设项目化管理机制,围绕贯彻落实《法治上海三年行动计划》、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社会治理热点难点问题,推进落实法治项目,为全国法治县先进单位创建打下坚实基础。
创新建立“1+3+X”工作模式,深入推进创建工作。“1+3+X”即以全国法治县先进单位创建为“1”项重点工程,以健全“3”项机制为抓手,指导成员单位培育形成“X”项创新举措。具体做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全国法治县先进单位创建一条主线,科学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县级层面建立创建工作联络员队伍,各创建参与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三大机制。以项目化运作机制攻破薄弱环节。严把立项关、过程关和质量关,指导县人大、县政协等创建参与单位围绕《评估体系》建立专项项目,并通过过程管理和评比表彰提高项目质量;以联席会议督查机制把握创建节奏。通过组织召开年初依法治县大会、年中推进会、年末联络员会议等督促创建参与单位强化工作举措,提升指标水平;以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形成倒逼力量。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县级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激发各单位参与创建的积极性、有效性。三是加强内外交流。对外,前往第三批创建成功的金山、奉贤等区学习创建经验;对内,编辑发放《法治崇明——全国法治县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专刊》,推广创建中形成的X项创新举措,巩固深化创建成果。
开展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做实法治建设中坚力量。将创建纳入县级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的同时,根据创建工作各阶段特点和创建单位职能特点,进行差别化指导。在创建工作开展之初,召开创建工作座谈会,指导创建单位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在创建工作推进中,通过制发工作提示、召开专题会等指导创建单位针对薄弱环节提高针对性;在总结评估阶段,指导创建单位根据市级评估要求梳理创建举措和成效,突出工作亮点和实效,做好总结评估。截至2015年,本县三批共五家单位均成功创建为“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做优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一是指导乡镇开展基层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针对镇级层面依法治理工作相对薄弱问题,选取港西镇为创建试点单位,指导其立足镇情,大胆探索创新,扎实推进梳理权力清单、完善工作制度、明晰工作流程等各项创建任务,并将梳理后的制度等编写成《港西镇依法行政指南》进行印发,为开展基层法治创建积累了重要经验。同时,以港西镇开展创建为契机,全面梳理乡镇行政执法职权,经过近一年的审核、论证,编制形成了《崇明县乡镇政府主要行政执法职权与依据手册》。该手册由乡镇政府主要行政职权清单和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分析两部分组成,对职权界限和执法风险进行充分提示,填补了崇明缺乏基层执法通用指南的空白。手册发放后,一些乡镇将其作为党委中心组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教材加以运用,反响良好。二是坚持推进法律服务进乡村、社区工作。整合司法所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资源,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全覆盖”模式,定期下村居为基层群众和村居干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制培训、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并积极引导司法所发挥依法治理参谋助手作用,为乡镇及村居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法律意见,推动基层治理依法有序开展。
厚积薄发,有力服务法治崇明建设工作实践
积极搭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平台。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县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关系着依法治县工作的长远发展。崇明注重抓住“关键少数”,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为契机,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依托依法治县工作平台。坚持和完善二级工作机制,着力在动员、选题、指导、评审等环节下功夫,按照广泛征集和重点约稿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征评和民主法治课题研究工作,为深入开展法治崇明建设提供经验参考和智力支持。
用好宣传平台推广法治建设经验。坚持需求导向,建立线上、线下同步宣传模式,不断提高依法治县工作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对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上海法治报》、《崇明报》、成员单位门户网站、“瀛洲法宣”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阅读接力、传递法治”图书漂流、“我身边的法治故事”征文等活动以及相关法治实践基地、法治主题公园等载体进行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