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我校获建“最高人民法院自贸区司法研究基地”
11.07.2015 14:46
本文来源: 上海财经大学
7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座谈会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共同为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揭牌,会上决定在我校和华东政法大学设立“最高人民法院自贸区司法研究基地”。(批准文号:法[2015]191号)。
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郑少华教授出席会议,并受聘为“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家库专家”。
上海财经大学在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前半年,就有效整合资源,开展自贸区法治研究,并于2014年1月成立自贸区司法研究中心,承担自贸区法治课题二十余项,发表论文二十余篇,有二十七项政策咨询建议获得上海市人大法工委、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上海市高院、上海市法学会等部门的采纳以及上海市副市长艾宝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上海市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等领导同志的批复,中心还与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了第一届、第二届自由贸易区司法论坛。未来我校法学院将进一步凝聚研究力量与最高人民法院在自贸区相关法律制度领域进行合作研究,为涉外商事审判提供智力支持。
(供稿: 付艳 编审:李卫 收稿日期:2015年7月10日)
本文来源: 上海财经大学
11.07.2015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