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财政局印发管理办法 加强财政存量资金收缴后的支出管理
26.10.2015 16:04
本文来源: 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存量资金收缴后的支出管理,近日,区财政部门制定并印发了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为:一是明确管理原则。即统筹使用,优化投向;完善程序,加强管理;专款专用,提升绩效。二是优化投向。主要用于旧区改造、重大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支出;用于养老服务、促进就业等民生保障支出;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增支、社保缴费调整等支出;用于部门原结余结转项目的合理支出。三是完善程序。财政存量资金收回后安排支出,由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区财政部门初审,报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后实施。四是严格管理。区财政局会同预算主管部门,加强对财政存量资金支出后的管理,规范项目执行、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本文来源: 财政局
26.10.2015 16:04
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
战疫时刻,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财政局
助力街镇严布基层防控网——长宁区财政局在行动
社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线,财政局
崇明区召开对接会,拉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序幕
为加快实现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