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试点企业新型学徒制 高级工每年可获80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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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收学徒,政府给予补贴。记者昨日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启动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11家单位经自主申报和评审认定成为首批试点单位。根据规定,高级工每年每人可获得8000元的补贴。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以加快适应产业发展的企业后备技能人才培养为宗旨,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以企业为主体,通过企校合作,组织有培训需求的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新转岗人员,以及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开展的“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
今年3月,本市开展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单位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申请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单位的基本条件是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较完善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建立待遇与技能挂钩的激励机制;技能劳动者占企业职工比例达60%以上。
最终,上海巴士、强生、申通地铁、上汽等市属国企,东航等央企、龙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企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等民企,上海信息安全、燃气、电梯等行业协会,以及上海临港产业园区共11家单位的21个培养项目通过评审,成为首批试点单位。对其他有学徒培养需求的企业,本市下一步还将考虑扩大试点范围,完善相关政策,向全市推开。
据市人社局介绍,企业新型学徒制不同于传统学徒制培养模式,主要体现在培养对象、培养内容、培养方式、配套证书和补贴标准方面。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目标以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一年到两年。培养内容由试点单位会同培训机构根据岗位需求,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共同确定,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职业素养等。
培养方式上采用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培训机构工学一体化教学,企业导师带徒方式等。配套证书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紧缺急需的培训证书。目前的补贴标准按照每年每人初级工4000元、中级工6000元、高级工8000元执行。
另外,学徒为试点单位新招用人员的,完成培训和考核鉴定,不论是否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凡经试点单位评价合格的,均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学徒为试点单位新转岗或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的,培训后经考核鉴定取得相应等级国家职
业资格证书,并经试点单位评价合格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培训后经考核鉴定未能取得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但经试点单位评价合格的,按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