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财政局认真做好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核查工作

22.07.2014  02:31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核查的通知》(沪财会〔2014〕30号)要求,金山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核查的相关规定,对2013年12月31日前在该区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许可的86户机构进行了年度核查。

  在年度核查过程中,认真核查机构设立的条件,重点对专职从业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关系、继续教育及会计证换证情况、劳动社会保险关系以及机构的办公场所等进行审核,并结合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上报情况开展核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督促其及时整改纠正。有72户机构通过年度核查,14户机构因不符合或未参加年度核查被注销代理记账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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