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闸北:规范办案场所建设深化检务公开
日前,一起信用卡诈骗案是否有逮捕必要的公开听证审查在上海市闸北区检察院听证宣告室里进行。公安民警与犯罪嫌疑人夏某的近亲属等相对而坐,居中的是该院侦监科的检察官。
公安民警提出了本案属于“恶意透支”、“数额较大”(6万余元);办卡目的不是为了正常消费;透支钱款用于归还赌债;托人帮忙套现并给好处费以及涉及非法经营等应予逮捕的意见。夏某的亲属则提交了夏某因生意失败没钱还款,现已降价挂牌卖房子;夏某取保候审后才能出售房产把钱还清等不捕理由。经全案审查和讨论,检察官认为,夏某的行为属于“数额较大”还涉及到赌博、非法经营等行为,遂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就在几天前,这里刚刚进行过一场故意伤害案不起诉听证审查,该院参考听证参与人员的意见,最终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作出了不起诉处理。
今年以来,该院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规范办案场所建设,不仅在办案场所设立了听证宣告室、安装触摸一体机、设置方便当事人查询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查询台,还制定了《听证宣告室使用管理细则》、《司法办案场所保密规定》等规章制度,实施司法办案场所网上预约、内部监管等机制。
在加大办案场所硬件建设的同时,该院还规范公开审查的案件范围,规定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争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审查逮捕及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不起诉、刑事和解、国家赔偿等案件,要主动或依申请组织开展公开审查、公开答复,这些活动必须在司法办案场所公开进行。并规定了公开审查的参与人员,除犯罪嫌疑人及亲属、辩护律师、案件侦查人员等参与公开审查外,还可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法律专家等参与。该院还对公开审查程序作出规范,规定针对继续羁押必要性、不起诉等不同的公开审查事项,须制定详尽的听审、听证预案,及时做好听证记录;听审结束后,各诉讼参与人阅看听证笔录并签字予以确认。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听证宣告室已使用20余次,其中不起诉宣告14次,不起诉听证审查6次,逮捕必要听证审查3次,国家赔偿公开执行1次,联合接访听取案件意见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