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电车客运规范 促轨交公交社区巴士3网融合

29.03.2015  10:43

  3月29日消息:本市将促进轨交、公交、社区巴士三网融合,形成科学合理的公交骨干线、区域线、驳运线线网布局。即日起至4月6日,新修订的《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服务规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市民可登录市交通委门户网站了解相关内容,并可通过电子邮件提出意见。

  规范明确,外环线内两点间公共交通出行在一小时内完成,郊区新城可以通过一次乘车进入轨道交通网络或外环线内,(乡)镇与所属行政村(道路、桥梁符合公交车辆通行条件)之间通过一次乘车到达。同时,使内外环线间居民小区通过一次换乘即可到达市中心。

  在公交线路运营方面,外环线以内公交线路的长度原则控制在13公里以内;郊区区域内线路长度原则控制在15公里以内;郊区跨区线、市通郊线路原则上控制在50公里以内;社区巴士线路长度中心城区原则控制在5公里以内,拓展区、远郊区宜控制在7公里以内。新修订的规范对公交首末班车时间提出了新的要求,首末站设在轨道交通枢纽站内的线路,运营服务时间应与轨道交通运营时间衔接。中心城轨道交通站点100米内设置首末站的线路,凡服务居住区的,首末班时间应与轨道交通运营时间衔接,公交末班车时间一般应晚于轨道末班车15分钟以上;中心城以外轨道交通站点根据客流情况逐步实施达到要求。

  市交通委表示,将认真研究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修订规范内容,适时对外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