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糕店员工为在老板面前出风头 持刀砍伤顾客

10.07.2017  20:44

  原标题:为在老板面前“表现”自己 蛋糕店店员 持刀砍伤人

  本报讯 为了在老板面前“表现”自己,一蛋糕店的店员田某竟持刀砍向正在和老板发生争执的一男子,造成该男子右侧颧面部软组织裂创,而田某也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代价。近日,黄浦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田某拘役6个月。

  2016年11月21日19时30分许,邱某来到本市广西南路某号“蛋糕工房”店外,因生意纠纷与蛋糕店经营者刘某发生争执,一言不合之下两人的争执逐渐升级,并发展为互相推搡。此时,蛋糕店的店员田某闻讯跑了出来,看到自己的老板在与人争执,田某当即想到表现自己的机会来了。于是,田某跑回店内拿了一把长刀,对着邱某头部就砍了下去。之后,田某还是不肯罢休,用长刀架在邱某颈部进行威吓。眼看事态即将扩大,刘某急忙上前将田某劝开。

  田某被劝开后,受伤的邱某随即拿出手机报警。田某在现场等待,后民警将其带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鉴定,邱某因外伤所致右侧颧面部软组织裂创,构成轻伤。事后,田某在其朋友的帮助下赔偿了邱某的经济损失,并得到了邱某的谅解。

  2017年3月22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田某提起公诉。黄浦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田某当庭认罪,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庭主持调解,在其朋友帮助下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邱某达成了协议,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对田某酌情从轻处罚,故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田某拘役6个月,作案工具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