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02.09.2017  02:23

  为确保本市近150万学生饮食安全,自9月1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由杨劲松局长带队,分成9个检查组,对本市学校盒饭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及学校食堂配送中心开展专项检查。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秋季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集体用餐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上海市自8月底启动为期一个月的学生集体用餐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从2017年8月22日至9月21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8月22日至8月30日)为自查阶段,第二阶段(8月31日至9月14日)为全面监督检查阶段,第三阶段(9月15日至9月21日)为跟踪复查总结阶段。

  本次专项检查对象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学校食堂配送中心、学生盒饭生产单位。 在自查阶段 ,各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学生盒饭生产单位以及学校食堂配送中心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 全面监督检查阶段 ,监管部门对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学生盒饭生产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其中,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检查比例不低于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总数的50%,学生盒饭生产单位应全覆盖检查。同时,对学校食堂配送中心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主要检查食品原料是否定点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溯源系统),以及是否建立相应的食品原料快速检测制度。此外,市食药监局执法总队还将采用双随机方法,从各区的学校食堂中随机抽取1家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并从全市学生盒饭生产企业中随机抽取2家进行飞行检查。市食药监局餐饮处采用双随机方式进行抽查,重点针对2016年以来曾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媒体曝光和市局领导带队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督查。9月15日至9月21日为 跟踪复查总结阶段 ,将针对第二阶段检查中检查结论评为“较差”单位进行跟踪复查,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区市场监管局应采取提高监管频次等有效措施对管理较差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督,并将检查情况通报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应从严查处。

  2017上半年,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紧密合作,通过推动“放心学校食堂”建设、全面启用“阳光午餐-学校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平台”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放心学校食堂”建设工作是建设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心学校食堂”建设标准主要包括“实施规范管理”、“食品可追溯”以及“信息公开透明”等八方面的要求。自评符合标准的学校,可通过网络提交“放心学校食堂”申报承诺书。截止目前,已有近1100家学校食堂主动申报“放心学校食堂”。下一步,各区市场监管局将会同区教育局对主动申报的学校食堂进行初评。“放心学校食堂”的建设工作,旨在全面提升本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基础上,建成一批有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的“放心学校食堂”,提升师生及家长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为了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原料来源的透明度,确保食品来源正规,在前期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由市教委统一开发建设的“阳光午餐-学校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平台”自9月1日起在本市学校中全面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