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征集对《卷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7项本市地方标准意见的函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卷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通信行业能源审计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压力铸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喷射式冷却塔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挤拉截工艺成型轴流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机力通风吹压式冷却塔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和《循环冷却水系统富余能量优化利用的技术规范》等7项上海市地方标准已经专家评审,即将发布。此7项标准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量技监局提出,由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铸造行业协会、上海交通大学等单位主要起草。此7项标准的实施,将对提高本市相关生产企业的节能、用能水平起到重要作用,有利于促进相关企业的合理利用能源、降本增效、淘汰落后工艺,对资源的综合利用、节约能源等提供技术措施和方法,为本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供依据。
此7项标准制定过程中,编制单位根据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有关规定,在立项前后以及起草具体标准时,征集并吸收采纳了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鉴于此7项标准涉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较多,为在标准正式批准发布前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要求,不断提高标准实施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协调性,决定再次征求意见。请你们于2014年9月30日(周二)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逾期不返回,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倪旦红联系电话:54262334 传真:54263632
附件:1. 《卷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通信行业能源审计技术规范》
3.《有色金属压力铸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4.《喷射式冷却塔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5.《挤拉截工艺成型轴流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6.《机力通风吹压式冷却塔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7.《循环冷却水系统富余能量优化利用的技术规范》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