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为争一棵树 竟挥刀砍死邻居家幼童被判刑

17.09.2014  10:07

  被告人邱老太与周某夫妇系邻居,居住于巴南区农村。2014年2月10日傍晚,邱老太与周某夫妇又因屋前院坝的一棵青杠树权属问题发生口角。争执未果,邱老太心生怨恨。次日,邱老太怒气难消,遂从家中取出一把单刃刀,进入周某夫妇家中,发现卧室熟睡的两个幼童后,即持刀朝其头面部、左颈部刺去。周某夫妇听到家中孩子啼哭后回声喊叫。恐罪行败露遂停止捅刺,邱老太将刀丢弃于堂屋,遂逃离现场。周某夫妇赶至卧室后,拨打120就医。经现场确认,男童死亡,女童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法院审理认为,邱某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认罪态度好,且案发起因系邻里纠纷,故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应对其限制减刑。宣判中,邱老太未当庭表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