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因未被让座拦公交车续:派出所称"理应处罚"

25.09.2014  09:17

  9月21日,河北保定市61路公交车上,一位老人因没有大学生给自己让座下车拦住公交车。 图片来自网络

  针对23日澎湃新闻独家报道“保定老人因未被让座拦车2小时”一事,管辖的保定市东关派出所工作人员24日回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老人这种行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按理因给予处罚。但其表示,上周日负责调解的民警今天不在所内,对于此事“自己也不太好说”。

  21日,河北保定一老人与一妇女因61路公交车上无人让座,在车辆驶到红旗大街时,两人下车后走到路中央,拦住了从站台已经启动的61路公交车。

  对于“无人让座”,61路公交车调度员倪俊革23日向澎湃新闻表示,老人上车后曾有前排乘客让座,但老人觉得位子“太高”并没有坐下,走到车厢后排时其他乘客以为其不需要坐下,因此未予以让座。

  多名目击者称,拦车时老人和同行的妇女中有人叫嚣:“今天谁也别走了,就这么耗着”。整个事件僵持约2小时,导致红旗大街拥堵,直到交警“奋力”调解才得以收场。

  倪俊革向澎湃新闻称,警方调解过程中,司机表示自己也有责任,最后警方均未对司机和老人进行处罚,而是直接放行。目击者也佐证,在司机承认“错误”后,警察让乘客们回到了车上,公交车重新启动,老人和妇女也随即离开。

  澎湃新闻报道后,有网友跟帖质疑:“两小时,这么好的体力没看出哪里需要让座了”。更多的评论则指向老人的行为是“倚老卖老”,其拦车堵路的行为已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应该受到拘留处罚。

  24日,澎湃新闻致电当日出警的保定东关派出所。一值班民警表示,老人拦车导致道路拥堵确实扰乱了公共秩序,按理确实应该给与处罚。其进一步回应,自己并不是当时负责调解的民警,对于为何没有处罚,“自己也不太好说”。

  随后,东关派出所所属的保定北市区公安分局政治处张主任向澎湃新闻表示,已经得知此事,须向东关派出所了解情况才能回复。截至澎湃新闻发稿,仍未得到回应。

  据《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第三章第19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