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台风等恶劣天气邮轮改航程 产生损失谁来担

30.08.2015  11:48

  遭遇台风等恶劣天气,邮轮公司更改航线,由此产生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记者采访的行业专家与法律界人士指出,因不可抗力,邮轮公司更改航程,不承担违约责任;损失应由邮轮公司、旅行社与乘客共同承担。记者从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9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的《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5版)》中,将涉及到在邮轮旅游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风险分担原则。

  “在邮轮旅行中,因为台风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更改航线的情况比较常见,船长有权力根据客观情况做出靠港或不靠港的决定。按照《旅游法》与《合同法》,因不可抗力原因,邮轮公司更改航程,是免责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上海金澄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巍嵩说。

  “外国游客对于在邮轮旅游中因恶劣天气等原因临时更改航线接受度较高。”刚刚在美国参加完一场邮轮旅游的魏先生说,自己乘坐的邮轮本应在美国加勒比海上的一座小岛上靠岸;但在第一批游客已经上岸后,天气突变,船长决定邮轮不继续停靠岸边,要求第一批上岸游客返回邮轮,其他尚在邮轮上的游客不再上岸。“没有任何游客提出异议,在随后的旅行中大家都依然表现得很愉快。

  不过,国内游客对类似事件的反应往往比较大,甚至当与旅行社与邮轮公司谈不拢时,有部分国内游客出现胁迫船方、干扰其他游客度假、霸船等行为。对于游客的依法维权渠道,有关专家指出,目前可有多种方式,游客可以与邮轮公司、旅行社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市、区消保委或者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还可以向法院诉讼。

  上海水上旅游促进中心副理事长陆明其认为,国内游客对邮轮旅游的消费习惯还没有建立起来。邮轮旅游在国外已发展几十年,国外游客消费心理相对成熟,在他们心中,“邮轮游”其实是“游邮轮”,从登上邮轮那一刻旅游就开始了。而邮轮旅游被引入中国才短短几年,发展还处于较初级阶段,国内游客大多习惯以目的地为主的旅游方式,不少游客还没有理解到邮轮旅游的真正价值,仅仅将邮轮当作一种交通工具。

  其实,“即使游客最终选择不登邮轮,但此前邮轮为游客准备餐饮等费用已经支出,还有游客原来预定的房间空置、邮轮上的娱乐可能带来的收入等等,都是邮轮的隐性损失。”一位业内人士说。

  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均指出,因不可抗力邮轮公司更改航程,由此产生的损失,应由邮轮公司、旅行社与乘客共同承担。上海国际邮轮经济研究中心秘书长叶欣梁说,三方应按照国际惯例及签订的合同协商解决,关键是按照公平原则共同承担损失。

  在国外,当遭遇不可抗力原因发生延误或者更该航线之类事件,会有相应的保险产品对应;而国内保险产品在这方面还是空白。陆明其认为,随着邮轮旅游消费者逐年上升,与邮轮旅游配套的金融配套产品应该发展起来。

  多位专家还指出,邮轮旅游在国内还需要一段市场培育期。市场培育的主角应该是邮轮公司与旅行社;但目前邮轮公司与旅行社在这方面做得并不好,不少邮轮公司与旅行社对邮轮本身作为旅游消费的重要内容与体验的宣传力度不够,在宣传推介时往往过于强调目的地。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的《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5版)》中,将要求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邮轮旅游经营者要告知消费者改变内容,同时对风险分担原则有所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