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税务部门组织 税收收入首超十万亿元
《经济日报》记者1月8日从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获悉,2014年,全国税务部门共组织税收收入103768亿元(已扣除出口退税),比上年增长8.8%,首次迈上10万亿元大关。
“这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和落实力度加大的情况下取得的,十分不易。”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
目前,组织税收收入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尤其是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连续下降,对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收入影响较大;同时,其他各种减税因素也比去年大。“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构建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王军表示,必须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坚持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据悉,今年税务总局将以税收行政处罚权为突破口,分批推出税收执法权力清单,抓紧制定出台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将全面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与税收“黑名单”制度,主动公开“黑名单”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并将进一步严格税收执法,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制度。
“今年要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将‘营改增’扩围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服务业。”王军表示,国税和地税部门要相互支持配合,缜密细致做好营改增扩围工作。据统计,今年营改增扩围将涉及1000多万户纳税人,对国税部门的工作要求将非常高。
在税制改革方面,还将进一步推进消费税改革,积极推动清费正税,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王军强调,要加大对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小微企业、促进消费、保障民生等方面的税收政策支持和落实力度。
此外,王军还表示,我国将积极参与国际税收治理,深度参与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健全中国特色国际逃避税防控体系,加大与重点投资国的税收协定谈签和执行力度,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