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沪籍社保未连缴5年也可买房 累计满60个月即可

22.04.2016  11:13

  晨报记者 徐妍斐 谢 磊

  实习生 张 立

  针对日前传出的“个税及社保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规定被微调”这一传闻,上海市住建委昨天重申,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但确认部分购房人因劳动用工变化办理纳税,或缴金手续出现短期中断纳税或缴金属于正常情况,应视为连续缴纳。

   保障因换工作短期断缴者

  按照3月25日上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沪九条”新政,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其中明确指出: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这其中,最引人争议的一点就是因换工作等导致的社保中断如何界定。新政发布后,上海各交易中心都按最严格的要求执行,即不论什么原因,只要断了就限购,导致一些刚需购房者被误伤。

  4月20日晚间,市场传闻“社保缴纳政策”出现了微调。消息称,从4月20日开始,在“沪九条”新政发布后(即3月25日以后,含3月25日)签署的买卖合同,外地人社保或税单计算到签合同日期往前推63个月里,累计满60个月。

  昨天上午,记者致电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962269咨询热线。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该细则已于20日通知到全市范围内的交易中心,目前都已正式执行。“外省市户籍提供个税或者社保的话,考虑到一些特殊原因,在合理的范围内适当放宽了3个月,就是在63个月里面累计60个月。”工作人员解释,社保补缴最多只能有3个月。

  对此,市住建委重申,将严格执行“沪九条”新政中,关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年限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的规定,不存在政策调整情况。部分购房者因劳动用工变化,办理纳税或缴金手续出现短期中断纳税或缴金属于正常情况,应视为连续缴纳。

  限购年限并未降低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表示,“3.25”新政后各交易中心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现实情况下的确有“误伤”到部分刚需客户,从出发点来看,执行层面微调目的在于尽量维护刚需合理要求。不过从政策的执行来看,并没有脱离“5年”的大基调,只是给予3个月的“缓冲期”,由“连续5年”变成“累计5年”。由此预判,执行层面上的人性化微调不会改变成交调整趋势。

  上海链家研究部总监陆骑麟认为,市住建委此举充分考虑了因工作变动而短期断缴社保情况的普遍性,不过,给出的3个月断缴余地依然是十分有限的。

  “换工作的时候社保怎么缴,是很多人容易忽略的问题。”在沪从事多年人力资源工作的沈琳介绍,不同的公司对于离职或新入职的员工的缴社保办法也不同,“有的公司你月中离职,它会帮你缴到你离职那天的部分,有的公司则会帮你缴满这个月;新入职的公司,有的从入职当月开始帮你缴,有的要从下个月才开始,这都需要求职者自己去问清楚。

  记者从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热线了解到,目前因换工作引起的社保断缴只能由新公司方面为职工申请补缴,6个月内可在网上申请操作,6个月后则要前往社保中心窗口操作。另外,有的人会利用换工作休息一段时间,如充电和度假等,不会很快开始下一份工作,这时就更需要关心自己的社保缴纳状态,如遇工作间隔较长休整期,建议找地方挂靠缴纳社保,以免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