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加盟 合力打造生态文明法治研究新高地——我校举办“生态文明建设与司法改革研讨会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创新团队成立大会”

28.09.2014  19:41

      9月28日,由上海财经大学与上海市法学会联合主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生态文明建设与司法改革研讨会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创新团队成立大会”在上海财经大学隆重召开。来自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大学、苏州大学、温州大学、宁波大学、河南大学、华侨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最高人民法院等高校和机构的环境法领域专家学者四十余人汇聚一堂,就“生态文明建设与司法改革”的会议主题展开研讨、共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创新团队的成立。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国共产党从我国基本国情及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也是中国共产党为我国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定的发展目标,以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根本要求。长期以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环境法学科队伍致力于环境法的教学与科研,近年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进一步推进新时期下环境资源法学的研究发展,此次更引进了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树义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孙佑海作为上海财经大学全职特聘教授。以三位学科带头人为首组建成立的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创新团队,将极大地提高上海财经大学环境资源法学科的建设力量。

      本次研讨会上,上海财经大学校长樊丽明教授代表上海财经大学致欢迎辞,并向与会嘉宾介绍了上海财经大学的办学特色和对环境法创新团队的期望。她指出:上海财经大学历来重视法学学科的发展,在新时期上海财经大学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学科融合过程中,上财法学学科坚守特色、法经融合、快速成长,并被列入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日益呈现出对经管等学科的支撑作用。将现阶段国家面临和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作为法学学科发展的重点,是上财法科的办学方向,环境法学正是这样一门回应国家和社会的重大需求的学科,相信在蔡守秋、王树义、孙佑海等专家率领下,环境法创新团队必将取得重大成就。

      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先生莅临会议并致辞,他指出:当下,司法力量作为环境治理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新问题、新课题十分广泛,亟需环境法专家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值此之际,具有三位资深环境法专家加盟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也将开启上海财经大学高层次环境法学研究和培养的新篇章。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郑少华教授宣读了任命王树义教授为上海财经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任命孙佑海教授为上海财经大学司法制度研究中心主任的决定。

      随后,蔡守秋教授作《基于生态文明的法理学》的主题发言,蔡教授的发言高屋建瓴,扼要阐述了其环境法理论体系的特色和通过“法理学三部曲”构建的基于生态文明的法理学的核心思想,实现“以人为本、以自然为根、以人与自然和谐为魂”这一基本理念的理论途径。

      王树义教授作《加强环境司法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题发言,围绕生态文明涉及的基本问题,提出生态文明是克服工业文明的弊端,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的唯一途径,是人类物质、精神和制度成果的总和。而在当下物质文明高速发展的同时,虽然环境立法数量多、速度快,但环境法治现状并不令人满意,在此背景之下进行的环境司法改革是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与会嘉宾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与司法改革,针对环境价值、环境法学研究的共生发展等问题,展开多角度的发言和热烈讨论。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郑少华教授在闭幕致辞的发言中强调了团队建设对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环境法创新团队的诞生,体现了“和而不同”的团队文化;他强调公益领域的法学教学科研的重要意义,表示将全力支持环境法创新团队的工作。会议在热烈和谐的氛围中落幕。

        (供稿:许旭荣  供图:王森(学)  编审:孔德民  收稿日期: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