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上海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20.08.2015  20:28

各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所(中心):

根据《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和2011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号)》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11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上海考区)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考试报名及上报

1、报名及初审时间

2011年5月15日-2011年6月25日。

2、受理考试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现场报名,填写《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申请表》。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上报报名材料

2011年6月25日前,将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材料上报市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洛川东路201号605室)。

二、考试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应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力残疾人:

1、取得国家承认的正规院校颁发的医疗按摩中等专业(或与按摩相关医学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的;

2、没有相应学历但2009年9月1日前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2年以上不满15年的。

三、报考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

2、按摩或与按摩相关医学中等专业以上学历证书原件;

3、无学历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从业医疗机构出具的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2年以上的证明以及从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缺一不可);

4、4张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四、考试内容及方式

1、考试内容

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大纲》所涉及的科目。

2、考试方式

考试分两个单元,综合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

3、考试试卷

试卷有现行盲文(老盲文)版、双拼盲文(新盲文)版、汉文大字(汉字)版三种类型,由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4、考试成绩

综合笔试由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及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阅、确定合格标准;实践技能考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综合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均合格的为考试合格。考试合格者取得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合格证书》。

五、考试时间

1、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2011年9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实践技能考试时间

2011年9月24日(星期六)下午14:30-18:30

2011年9月25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30

六、相关要求

1、各区(县)残疾人劳服机构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初审工作。报名材料初审过程中要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务必保证报名材料齐全,报名申请表填写完整准确,用卷类别确定无误。(可积极协调卫生行政和教育部门共同确认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或从事医疗按摩活动年限证明的真实性。)

2、报考人员提交的的照片须是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尺寸为3.3×4.8cm,请认真核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华南        联系电话:56381181

 

                                                    上海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