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牌期限延至年底 处罚标准每次五十元

28.08.2014  18:37

  昨天一早,记者来到崇明城桥镇东门路北门路路口,发现执勤的交警正在对过往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对还没有上牌的市民提醒告知。执勤交警告诉记者,由于前期宣传到位,现在大部分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都已上牌,但执勤中仍然发现了一些"久拖未办"的市民。

  市民:知道,知道!我这段时间就准备去上牌了,就是没时间。 

  市民:知道是知道蛮长时间了,忙嘛,正好今天老婆说快点上牌去嘛,就上去了。

  根据相关规定,本市非标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号牌工作原定于本月31号结束,逾期未上牌的电动车将不得上路。但考虑到仍有一些市民未办理申请手续,交警部门研究决定将上牌时间延长4个月。即便如此,交警部门还是提醒市民,延期上牌不代表延期处罚,所以未上牌市民尽量还是选择在本月底前办理上牌,以免上路被处罚。

  崇明县公安交警支队 陆游:在9月1日以后,我们将对没有上牌的车辆将依法进行处罚,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交警提醒市民,延期申请只是人性化服务,八月的最后几天要抓紧上牌。申请时需要带好购车发票、身份证原件,非本市户籍的市民需要带好居住证原件。发票遗失的市民需要填写承诺书。上海台特约记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