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七成电动自行车被指重量超标 部分充电器不合格
此次共抽查我省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215批次,其中不合格11批次,合格率94.9%。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整车重量、把立管静负荷、脚蹬间隙、反射器和鸣号装置、说明书要求等。
重量超标
67%整车重量超标
本次抽查的215批次电动自行车,有144批次整车重量超过标准规定的40kg,占到了抽查总数的67%。
为什么会超重?
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检中心高级工程师许丰介绍说,为了满足消费者骑行更舒适、跑得更远的需求,不少厂家不仅增加了车体强度,增大了蓄电池容量,且普遍采用铝合金整体车轮和前后减震系统,以致增加了整车重量。
后果有哪些?
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车辆的制动效果打折扣,刹不住车。
47.4%把立管静负荷不合格
本次抽查中,共发现101批次电动自行车的把立管静负荷不合格,占到了47.4%,接近一半。
为什么不合格?
正常骑行时,电动自行车的把立管要起到支撑上肢力量,控制方向的作用。本次抽查中,共发现101批次电动自行车的把立管静负荷不合格,占到了47.4%,接近一半。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把立管材质差、管壁薄,施加负荷后严重变形。
后果有哪些?
可能在紧急制动时导致方向失控,使得骑行者失去平衡而摔倒。
蓄电池充电器
充电器抽查13%不合格
此次抽查中,共抽查我省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产品41批次,合格率为100%,但充电设备的质量仍有不足,抽查合格率只有87%,主要不合格项目包括空载直流输出电压、输出端插头、安全标志等。
后果有哪些?
比如空载直流输出电压,标准规定充电器的空载直流输出电压应不超过42.4V,若空载电压超过人体可承受的安全电压值,可能导致触电。
风险监测
95%产品去除限速后会超速
此次抽查中,省质监局还根据消费者日常投诉反映的电动自行车主要问题,开展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充电器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本次风险监测电动自行车40批次,其中29批次采用了我省生产领域样品。
本次风险监测发现:40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中,33批次整车质量(重量)超过40kg。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车速“应不大于20km/h”。在生产环节,电动自行车普遍安装了限速装置,其最高车速一般能符合标准要求。但到了流通环节,解除限速装置后电动自行车车速大幅提高,监测中有38批次产品的车速超过20km/h。
反射器
七成反射器不合格
本次抽查中发现154批次电动自行车的反射器和鸣号装置不合格,占71.6%。
后果有哪些?
安装反射器可使电动自行车在夜间行驶时易于被识别,避免出现交通事故。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企业漏装侧反射器,或者反射器光学性能不符合要求,反光太弱不易被识别。
脚蹬
脚蹬离地面距离不合格,转弯易摔倒
此外,本次抽查还发现33批次产品的脚蹬离地面距离不合格。脚蹬离地面距离属安全指标,其要求是当脚蹬处于最低位置时,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及车体任何零部件不触及地面。
后果有哪些?
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车型中轴部位尺寸偏宽,此外近年流行的小轮径车型,其车架中接头位置设计不合理及曲柄脚蹬选用不合理也导致该项目不合格。如触及地面,则电动自行车在转弯时容易使骑行者失控摔倒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