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申城地铁安检点 乘客嫌烦嫌脏安检能混就混
今天你坐地铁主动安检了吗?这个简单的问题,对于那些逃避安检的乘客,却有各种各样的“反问”:“我没带什么东西,凭什么查我?”“哪些东西是危险品我怎么知道?”“上班时间那么紧,你为什么还要浪费我的时间?”“安检员都没盯着屏幕,我过什么安检仪?”……
前昨两天,本报记者在申城十余个地铁站的安检点探访,发现逃避安检的乘客大有人在。而这背后,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不出事则已,一出事就是大事。”
逃避安检大有人在
连日来,记者在人民广场站、南京西路站、静安寺站、江苏路站、枫桥路站、上海火车站站、虹桥机场T2站等十余个地铁车站蹲守探访,观察乘客过安检的“自觉度”。总体感觉是一半以上的乘客都能自觉安检,但依然有三四成的乘客不自觉,其中一部分乘客甚至“蛮横闯关”,有的背双肩包的乘客面对安检员的劝说和阻拦也拒不配合,甚至出言不逊。
一直以来,上海地铁安检要求“大包必查、小包抽查、逢疑必查”,大包通常指双肩包和比它更大的包,这都必须过安检,小包通常指男女式单肩包,可对其抽检。今年以来,在此基础上,轨交公安会同地铁运营部门进一步明确了“大件箱包必查、大容量液体必查、各种编织袋必查、可疑物品必查”的“四必查”安检工作要求,全面对乘客携带的大桶、大罐、大瓶等可疑物品加强检查。
可实际情况并不理想。前天下午2时许,轨交2号线南京西路4号口附近的安检点。记者粗略统计,大约三分之一的背双肩包的乘客“该检不检”,乘客有没有自觉接受安检,也不取决于他忙不忙、急不急,有的乘客一路小跑进站却自觉把背包放进安检仪过检,有的乘客笃悠悠却对安检员的口令和手势“横眉冷对”。
记者又来到静安寺站,情况大抵相同,一名高大的男青年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双肩包却不安检,安检员只好尾随他从包外摸摸,竟招来男青年的不满言语;而在江苏路站,情况稍好,一位男乘客带着两床用透明塑料袋装着的薄被子,还主动放在安检仪上过检。
看样学样理由多多
据一位安检员说,提行李箱的乘客大多很配合,反而是背双肩包的乘客最让他头疼,整体配合率不到三成。据记者长时间观察,有的安检点情况时好时坏,如果前面的乘客主动配合安检,后面的乘客也大多主动安检;前面的乘客硬闯,后面的乘客也就“有样学样”。
其实抱着“我没带违禁品不需要安检”或“高峰时段别浪费我的时间”等想法的乘客,真应该换成“我来带动后面的人安检”的思路,因为你虽然是安全的,难保后面的人没带违禁品、危险品。
乘客拒绝安检的理由也五花八门。除了嫌麻烦、浪费时间等“理由”,有的乘客说安检仪的塑胶滑板太脏,但每个安检点附近都摆有可单独安检的小筐,几乎没有人用;有的乘客的“理由”是“坐在安检仪后面的安检员,眼睛根本没看屏幕”;记者还看到一名女乘客先是拒绝把双肩包放进安检仪,安检员只好用手持金属探测仪在她背包后面扫,这名女乘客居然大叫起来:“侬做啥?这东西不安全的!”
而一旦因为种种原因,有乘客将违禁品、危险品带入地铁,就等于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去年3月,广州地铁里两名男子在地铁车厢里玩女性防狼喷雾,散发出的刺激性气体引发乘客恐慌躲避,最终造成13名乘客因踩踏受伤。
今年7月6日晚8时许,一男子身背双肩包,手持大箱子,在本市轨交3号线江湾镇站南厅闸机口准备进站,安检员引导其过包安检,该男子拒不配合,推开安检员强行进站,安检员遂通知民警到场处置,后民警在该站下行站台(往上海南站方向)将其拦下,并带其至安检机处进行安检。经查,该男子双肩包内有125毫升装打火机煤油罐2罐,被处行政拘留5日——两罐煤油!这是没出事前被制止,要是出事了呢?
“野蛮”乘客受到处罚
目前,上海轨道交通共有线路14条,遍布全市14个行政区(除奉贤区、金山区、崇明县外),总运营线路长度548公里,车站337座(含江苏境内3座车站),其中高架车站86座、地面车站11座、地下车站240座。上海轨道交通日均客流已超过900余万人次,单日最高1028万人次,约占全市公共交通出行总量的50%。轨道交通线路长、站点多,人流高度密集,安全防范难度大。
从漠视、逃避安检,到对安检员言语辱骂,甚至升级到推搡、掌掴、拳击、追打民警,一些“糊涂”“野蛮”乘客的行为也受到了处罚。一些乘客往往“辩称”不知道什么东西可以带、什么东西不能带,因此去年市公安局轨交总队就联合市交通委发布《关于轨道交通禁止携带危险物品目录的通告》,详细罗列了8大类别18项禁止携带进入轨交站点的物品,并进一步明确了所有进入轨交乘客都有接受安检的义务,即使未携带违禁品遇安检不配合扰乱公共秩序者也将被依法处理。
尽管大部分乘客对轨道安检工作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但仍有部分乘客不愿意配合安检工作,并因此引发各类安检纠纷,甚至因拒绝安检、冲撞安检队员而受到相应的处罚。今年累计有30名违法犯罪人员因为妨害公务、殴打安检员、不听劝阻携带危险品、违禁品进站等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23人被处行政拘留,7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7月27日下午4时许,一女子在轨道交通2号线北新泾站4号口安检机处拒绝配合安检,安检队员上前阻止,该女子用手推搡并击打安检队员,造成安检队员右手手臂及右肩挫伤。进站口也因此秩序混乱。该女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