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儿媳动手伤婆婆 儿子仅补偿母亲1000元

09.12.2014  10:30

  王老太与儿媳因家庭琐事大吵并动起手来,倍感受伤的王老太起诉儿子、儿媳索赔700元。近日,经密云法院调解,儿子主动补偿母亲1000元,老人撤诉。

  王老太起诉称,她和儿子高先生、儿媳刘女士住前后院。近日,刘女士的妹妹到她家要用自来水,并开始拉水管。因平时就有矛盾,她上前阻止刘女士的妹妹。刘女士见状,与她发生口角。两人越争吵越厉害,凑在一起便相互拉扯。过程中,她被刘女士抓伤了脸和脖子,刘女士也被她推倒在地。

  王老太说,事后,她的孙媳妇陪她去医院看病并支付了医疗费。回家后,她气不过,便到密云法院起诉儿子、儿媳,索要700元精神抚慰金。

  当事人到庭后,法官对刘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称家庭生活中因为琐事产生矛盾很正常,但作为子女应当理解、忍让父母,不能激化矛盾,更不能对老人动手。最终,王老太的儿子高先生代表自己的妻子当庭表示了歉意,并主动掏出1000元对母亲进行补偿。王老太随后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