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变脸”保健品 销售商涉嫌欺诈

08.12.2015  18:16

  投诉人:金先生

  投诉时间:11月30日

  近日,我接到自称为某销售公司人员打来的电话,电话里说能提供收益不菲的理财产品,买的多收益率也就越高,在电话人员一再强调“高收益率”的游说下,我被诱惑了,于是准备了3500元购买这款理财产品。

  翌日,该公司又带我们乘坐他们公司的车来到常熟参观,并支付了100元定金,数日后,又让我们向一个代码为S021080的机构交了3400元,但没有任何付款的凭证。

  时隔数月,有一家生产保健品的公司告知我,从电脑中查到了我登记在其名下的一份表格,上面记载着我购买了该公司产品的购货款,价格合计为2050元。这让我感到莫名其妙,我明明是花3500购买的理财产品,怎么突然变成购买2050保健品了呢?该公司还对我确认,另外的1450元并未入他们公司账内。

  为此,我多次要求退款,但那家销售公司负责人仅同意退款1450元,并称剩下的钱款必须购买他们公司的产品,对此我不同意。我认为这是该公司利用不正当手段强行推销自己的产品,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

  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我只能向杨浦消保委和媒体进行投诉。

   记者连线

  明明购买的是“理财产品”,怎么会突然变成“保健品”了呢?接到金先生的投诉后,记者联系了杨浦消保委和当事人。

  记者了解到,杨浦消保委与该公司负责人徐先生取得了联系。杨浦消保委认为,《消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于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在公司从事经营活动中,一定要如实反映所销售产品的真实情况,不能以欺瞒的手段来蒙骗消费者。”杨浦消保委要求该公司对此事进行核实,并予以尽快解决。

  该公司负责人徐先生在与杨浦消保委的沟通中称,他们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保健品的公司,从未有销售过什么理财产品的业务,金先生所反映的情况有可能是经销商所为,公司也认为这是不诚实的销售行为,今后要加强与经销商的沟通。徐先生同时证实,目前公司的确只收到经销商提供给本公司的金先生购货款2050元,金先生所反映的另外1450元并未转入公司的账户。“公司先对商品作退货处理,同时会协助消费者讨回付给经销商的1450元。

  杨浦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及经济承受能力来选购,切不要听信销售人员虚假夸大的宣传,不要“贪小失大”,要学会拒绝,理性购买,以免买回来一堆不适合自己的东西。

   律师说法

  那家销售公司打着投资理财的旗号,实质却销售保健品,是否涉嫌欺诈呢?消费者如何维权?让我们来听听上海纵横律师事务所严佳斌律师的分析。

  “如果销售公司以理财为名销售保健品,不仅对于消费者而言构成欺诈,这种经营行为也属于违法销售保健品。”严律师分析认为,根据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企业经营保健食品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件,并在许可的范围、地点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或在许可地点和场所以外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因此会有一些商家以各种名义“嫁接”、“捆绑”销售保健产品,尤其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严律师告诫消费者,由于保健品的利润非常高,因此有些商家将其包装为理财产品,非法敛财、甚至吸取公众存款的现象也比比皆是。比如今年6月,“泰源环保科技”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在广州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这家号称生产保健品的民营高科技企业,以“高收益投资”的方式从100多名受害者手中非法敛财1.5亿元,受害者大部分都是老年人。

  因此,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如果遇到商家一方面向你推销保健品,一方面又通过许诺支付高额利息,吸引你投资钱款的情况,那就要格外警惕了。这种“买了产品能赚钱”的宣传口号,使诈骗行为看起来合法合规,令很多消费者降低了警惕性上当受骗,同时因为缺乏书面的协议,也增添了维权的难度。

  截至记者发稿子时了解到,在杨浦消保委的协调下,金先生已在约定的时间,收到了全部的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