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环保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环境管理工作质量

12.03.2018  16:01


       
      奉贤区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从以政府监管为主的管理模式向以企业自觉自愿为主、政府事中事后监管的模式转变,进一步在环境监管领域和环境执法领域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放得开,减少审批环节和项目,企业少跑路。环境影响登记表改为网上备案制,占原审批事项的35%,建设主体可直接上网完成登记备案程序,系统自动即时办结,省去审批环节;取消项目试生产、验收行政许可,占许可总量三分之一,改为建设主体自主验收;环评公示和许可结果、登记表备案等内容全文在网站上公开。
      二是批得快,确保环境安全前提下提速,企业不用等。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中已经明确的项目,依法简化审查内容、降低环评等级、缩减审查环节;重大工程项目提前介入,与其他前期流程并联,出具预审意见;对特殊项目一事一议,尝试提前审批,确保施工许可证前完成正式审批;建立环评容缺预审机制,对不涉及环境安全底线的项目,缺个别的材料,先收件审理,后随时补正所缺材料;确保建设项目环境可行,风险可控情况下,在法定公示期内开展核查、辅助材料修改和补充,公示结束实现审批意见当日办结。
      三是管得住,将环境风险控制作为核心内容,保环境安全。在严守准入过程底线的基础上,实施差别化环保监管,对环境行为优秀和存在问题的,分别降低和增加巡查频次;对企业环境信访投诉,先由属地政府调处,如出现重复信访或后督查不满意,对涉及的相关企业再启动可丈量执法;企业自主检查发现问题并能及时上报的,除涉及重大环境问题外,一般不予追究和立案,督促企业规范管理;指导属地政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第三方资质机构,对辖区统一实施环保监督管理,形成以点带面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四是抓得紧,保持严打态势体检式执法,倒逼规范化。对涉重金属行业、化工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信访件等四类企业列入可丈量执法范围,存在违法企业从严从快查处;建立监察、监测、监管“三监联动”平台精准执法;强化司法机关与环保部门的协作,开展部门、区域、条块联动,发挥执法监管机制、司法衔接机制、首办监督员对接机制作用,增强打击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合力,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奉贤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