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沪农机[2016]16号
各区县农机管理、监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办办[2016]16号)要求,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组织开展好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机安〔2016〕11号),本市计划在6月份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农机手安全素质
二、组织机构
市级层面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各区县开展活动。
领导小组: 组长:施 忠
副组长:郑 雷 夏海荣 朱 敏
工作小组: 组长:郭庆清 副组长:孙月星 冒静涛
成员:顾英明 黄 辉 王学云
王思静 陈 欢 徐辰辰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各区县农机部门负责人要通过作专题报告、接受采访、参加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与农机手谈心等形式,教育引导农民机手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和法律底线。
2.开展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一是积极响应“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全面启动“农机监理干部下基层”活动。各区县结合实际,可以以现场咨询、展示安全警示展板、发放安全知识资料、播放农机安全宣传片、解答安全生产问题等多种形式,深入农村集市、田间场院、农机服务组织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下乡、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解答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推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强化农机安全文化建设,广泛征集农机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等,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
3.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农机手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培训展览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农机监理干部与农机手谈心对话”活动,各区县农机监理干部要与辖区内1个农机合作社和5个机手进行结对,通过与农机手面对面交流,了解农机手所想所需,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技术服务。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4.开展“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区县自查和市级督导抽查方式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查处无牌无证、不年检作业、超载超速、非法改装、违规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确保“三夏”农机抢收抢种作业安全。
5.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平安农机”长效管理机制,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岗位创建带动服务意识、服务能力的提高,主动深入生产一线为农民服务,推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规范便民服务措施。
四.工作要求
1.广泛营造活动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积极宣传农机安全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舆论引导,扩大社会影响,积极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月”浓厚氛围。
2.统筹推进农机化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活动月”恰逢“三夏”农忙,各区县要将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三夏”农机作业管理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保障“三夏”农机安全生产作业,圆满完成抢种抢收工作。
3.做好活动总结上报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统计填报《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见附件),分别于5月底前将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24日前将工作总结及《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市农机化办公室。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