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拉法律研讨会暨中国—拉美法律研究中心(上海)、中国—拉美法律培训基地(上海)成立仪式在我校召开
2015年9月24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上海市法学会、上海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承办,中国政法大学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法律和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西语国家法律研究所协办的中拉法律研讨会暨中国—拉美法律研究中心(上海)、中国—拉美法律培训基地(上海)成立仪式在上海财经大学召开。论坛主题为“中拉自由贸易比较法治研究”。来自中国、拉美、东亚等国的政府官员及法学法律界代表80余人参加了此次论坛。
论坛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主任谷昭民主持。在开幕式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先生回顾了中国与拉美国家进行经贸往来的历史渊源,着重介绍了中国法学会与拉美国家进行法律交流的情况。上海市法学会会长陈旭先生指出,中国—拉美法律研究中心(上海)和中国—拉美法律培训基地(上海)的成立将成为中拉对话与合作的新平台。外交部拉美司参赞张润先生介绍了中拉关系的整体情况和最新法律合作进展,体现出高层互访频繁互信度提高、经贸合作扩大互利共赢、人文交流丰富多彩、整体合作取得突破等特点,中拉关系进入了新阶段。厄瓜多尔驻上海领事馆总领事卡林纳女士指出,中厄在经济和法律合作上正面临着更好的发展机会,并表达了与中国进行深度合作的愿望。哥伦比亚驻上海领事馆副领事卡米拉·郭美兹·奥尔玛莎女士介绍了哥伦比亚的发展概况,尤其是2015年恰逢中哥建交35周年,哥中关系正处于快速发展期。
会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为中国—拉美法律研究中心(上海)授牌,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刘兰娟接牌。外交部拉美司参赞张润为中国—拉美法律培训基地(上海)授牌,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接牌。
“中国——拉美法律研究中心”与“中国——拉美法律培训基地”均由中国法学会与上海财经大学合作建立,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具体开展业务活动。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包括法律储备、人才储备、信息储备、交流储备等。研究中心致力于在未来3-5年内形成在中国研究拉美国家法律制度、向拉美国家提供中国法律研究的优势平台,在未来5-10年内扩大中心研究成果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
培训基地的主要任务包括:培养熟悉拉丁美洲各国法律制度的高端法律人才;为拉丁美洲等新兴国家法律人了解中国法律制度提供培训与交流机会,为拉美国家培训中国法律高端人才;积极联络拉美的法律机构,设立培训合作单位,通过建立国外的合作伙伴队伍扩大对外影响等。基地将每年开展中国-拉美法律培训,争取在未来3-5年针对国内需求形成拉美国家法律制度高端培训的优势平台,针对拉美国家中国法律制度需求形成高端人才培训的优势平台;在未来5-10年内扩大培训基地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
研究中心与培训基地将利用各自优势,实现研究成果的落地与落实,并将有关成果转化为培训的目标与任务。两者相得益彰,各自独立又构成有机整体,将共同推动中拉法律研究与培训迈上新的台阶。
授牌仪式后举行了中国—拉美法律研究中心(上海)首批研究员聘任仪式。古巴驻华使馆法律事务一等秘书卡洛斯、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龚柏华、中国政法大学拉美和加勒比地区法律和公共政策中心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西语国家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潘灯、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拉美所助理研究员谭道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刘言浩、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上海政法学院)副主任、副教授范铭超、古巴哈瓦那大学法学院讲师利兹·门德斯、澳大利亚墨尔本皇家理工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亚洲事务主任拉辛·沙马、英国玛丽皇后大学研究员格洛里娅·阿尔瓦雷斯、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法学博士候选人安德烈·西内罗泽·安琪拉等10人受聘为首批研究员。研究员将系统、深入研究、掌握拉丁美洲各国国家的法律制度与学术成果,提供该领域的法律储备。
随后召开的“中拉法律研讨会”以“中拉自由贸易比较法治研究”为主题。与会学者围绕主题,就“中拉跨境争端解决机制”与“中拉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展开热烈研讨。
研讨由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孙放主持。在“中拉跨境争端解决机制”研讨部分,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谷昭民主任、古巴驻华使馆法律事务一等秘书卡洛斯先生、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宋晓燕教授先后作了主题报告。谷昭民主任从法律外交产生的时代背景、法律外交的概念、西方法律外交的实践、当代中国法律外交的实践、法律外交的发展趋势等五个方面全面而深入的阐述了全球化开启法律外交新时代的议题。卡洛斯先生介绍了古巴的宪法制度、司法制度,以及立法体系的最新进展。宋晓燕教授对中拉国家金融法律合作中的汇率风险进行了解读,提出中拉国家应当在央行之间、金融监管机构之间,以及金融法律研究和法律服务之间加强合作。
在“中拉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研讨部分,复旦大学法学院龚柏华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法律和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西语国家法律研究所主任潘登博士、最高人民法院“一路一带”司法研究基地(上海政法学院)副主任范铭超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拉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谭道明先后作了主题报告,并宣读了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安德烈·西内罗泽·安琪拉博士生的论文。龚柏华教授介绍了UNCTAD总结的四种国民待遇条款形式,并对中国双边投资协定中国民待遇条款的变化及其成因进行了分析,阐述了中巴关于投资争端解决的立场,指出中国和巴西都在反思其双边投资协定,两国可以加强交流和合作,促进投资及合理解决投资争端。安德烈·西内罗泽·安琪拉博士生从投资保护的立场分析了中国与墨西哥法律中国际条约的地位。潘登博士分析了中国审判权独立性问题,指出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地方化和行政化背离了司法规律,限制了人民通过司法获得公正救济。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并不是一项孤立的改革,而是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养成机制改革、法官管理制度改革、职业保障制度改革等工作的同步进行和协调配合。范铭超副教授详细阐述了中国商事仲裁近期发展呈现出的稳定化、国际化、创新化、开放性的特点,并对上海更有希望成为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商事仲裁获得更有力的司法支撑、中国律师仲裁员参与更多的国际商事仲裁等问题做了解读。谭道明助理研究员运用法治指数,从全球、地区、机构等视角分析了拉美主要国家的法制环境。从全球来看,拉美整体状况处于全球中等水平,但具体指标反差较大;法治状况与美国差距较大,与中国各有优劣。从地区来看,拉美各国法治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司法系统比较独立,但存在行政干预等问题。从机构来看,投资贸易相关立法日益完善,但缺乏稳定性。就防范法律风险而言,中国投资者应当评估当地的法律环境,组建国际化的法律专家团队,严格遵守东道国的法律和政策,在出现法律纠纷后,选择最优的解决方案。
会议闭幕式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总支书记周杰普主持。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进行总结致辞。他首先介绍了成立中国—拉美法律研究中心(上海)和中国—拉美法律培训基地(上海)的时代背景,认为中国在成为全球治理体系的参与者和建设者时,应当推动中拉之间的法律合作,这将有助于全球法律文明的提升。从法学研究的角度来看,研究中心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法学研究中的功利主义。从法治建设的角度来看,拉美经验值得中国学习。今后,研究中心将在汇集和推动拉美法研究力量上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他对中国法学会和上海法学会对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支持表示感谢。中心和基地为上海财大自贸区法治研究和一带一路法治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平台和支撑。
(供稿:孟飞 梁妮 供图:梁妮 编审:张勃欣 收稿日期:201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