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法学院教授陈治东入选首批上海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
新闻中心讯 近日,我校法学院教授陈治东入选首批上海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昨天上午,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聘任及签约仪式在人民大厦举行,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为首批12位担任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的专家、律师颁发聘书。
今年5月15日,本市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本市政府法律顾问由专职和兼职两部分人员组成,专职政府法律顾问是政府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是资深的法学专家和执业律师。
据介绍,市法制办负责法学专家的报名资格审查与初选,并会同市法学会进行论证,市司法局、市律协负责专职执业律师的报名资格审查与初选。在初选的基础上,市法制办按照差额原则形成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候选名单,最后提交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选聘委员会,择优选拔。
本次最终获聘的12位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是从报名的14名专家和82名律师中经层层选拔、脱颖而出的,其中5位是来自本市相关院校的资深法学专家,7位是有着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首批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为3年。
陈治东教授简介
陈治东,男,1950年生,复旦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教授、博导,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995年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和上海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著作、教材、论文先后获得教育部、司法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等12项奖励。研究领域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商事仲裁。
陈治东教授1984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后在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国际私法研究所、美国柏克莱加州大学法学院进修;在美国旧金山大学法学院、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巴黎第十二大学、日本庆应大学法学院等学术机构作访问教授,讲授中国涉外经济法、中国商事争端解决、中国承认及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制度等课程。
自1990年开始,陈治东教授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上海仲裁委员会等常设仲裁机构仲裁员。2004年起(任期至2016年5月),由中国政府指派列入世界银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担任仲裁员名册。2005年至今担任上海-罗纳·阿尔卑斯调解中心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