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警力不足 沪百米以上商务楼将建志愿消防队
本市两条线以上地铁换乘枢纽站点,三级甲等医院,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3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市)场,高度100米以上的综合性商务楼等五类单位和场所将要组建志愿消防队。这是记者从昨天市政府召开的《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解读会上了解的消息。
据悉,该《规定》将从11月起正式施行,为健全完善社会消防管理网络,有效弥补消防现役警力不足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一线防火监督警力不足
据了解,本市消防安全需求与消防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显现。公共消防站点不足130个,年均灭火救援出警次数高达8.3万次,公安消防队年平均出警量800余次,最多的甚至高达2000余次,极大影响了灭火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此外,本市一线防火监督警力不足400人,难以胜任全市1万余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近50万家一般消防安全单位监督检查任务。
《规定》的出台为有效弥补消防现役警力不足,发展和壮大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基层消防安全组织等社会消防组织,健全完善社会消防管理网络,系统提升城市抗御火灾综合实力提供了又一创新举措和重要制度保障。
专职队伍受消防调派
截至2013年底,本市已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69个,约1800人,单位专职消防队118个,约3000人,志愿消防队840个,约1万人,基层消防安全组织167个,约2270人。2013年全年累计参与灭火与应急救援28300余次,开展防火安全检查84万余次。但由于缺乏法制保障,本市社会消防组织在建设管理、功能定位、值班备勤、服务保障等方面暴露出诸多问题,影响和制约了社会消防组织的运行发展。
《规定》对专职消防队的训练和执勤要求作了严格规范,并要求专职消防队队员应当接受培训,取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规定》还明确了将专职消防队纳入市应急联动体系,市应急联动中心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对专职消防队进行调派。
队员培训后方可执勤
为促进志愿消防队建设的规范化,提高其开展消防工作的能力,《规定》明确志愿消防队队员接受培训后,方可参加执勤,鼓励志愿消防队队员取得与其岗位职责相适应的灭火救援员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考虑到基层消防组织的人员通常专业技术水平不高,《规定》要求基层消防组织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业指导下,开展消防工作,在接受培训后,方可从事消防工作。
《规定》提出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发展原则,积极引导和鼓励本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全面建立志愿消防队,力争2年内达到10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