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狱管理局出台《民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深化警务评估工作
17.09.2014 15:21
本文来源: 司法厅
市监狱管理局出台《民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深化警务评估工作。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分级考核和分类管理相结合、领导评议和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分为月考核、季评估。民警每月个人自评,每季度述职,综合评定相应等次,并公示审核结果。定期考核即年度考核,以季度评估结果为基础。平时考核重点考核能、勤、绩,包括基本职责或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和效果、阶段工作目标进展和完成情况等,定期考核是在平时考核基础上,综合民警德、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监区民警主要考核基本职责和专业职责的履行情况;机关处室、科室民警主要考核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民警绩效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优秀等次比例与科室(处室)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和监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民警个人职务、级别、工资以及组织约谈、离岗培训、试岗或限期调离、辞退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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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2014 15:21
市司法局首次在全市范围统一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
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