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中年男子弑母伤姐受审 庭上责怪家人嫌弃他
去年6月份,合肥市瑶海区锦绣嘉苑小区内,一中年男子刘某某将自己的母亲杀害,之后蹲守在家中4天,预谋再杀害前来探望母亲的姐姐。姐姐在遭到他伏击的时候,被周围的邻居救下。昨日上午,刘某某在合肥市中院受审。庭审中他表示,自己嗜酒如命,每天要喝一斤酒,杀害母亲是因为一件小事。
[案情]
弑母伤姐后手拿酒瓶扬言要跳楼
据了解,事发前,刘某某受家人嘱托前来照顾生病的母亲。2015年6月1日上午,刘某某下楼买菜时给80多岁的母亲买了一副老花眼镜,母亲戴上后头晕,不愿意要,让刘某某去退了。刘某某因此事与母亲发生争执。当天8时许,刘某某在其住处拖拽母亲到阳台并扬言一起跳楼。母亲反抗,刘某某将母亲强行拖回客厅,用手掐住母亲的脖子,直至其口吐白沫。后刘某某持菜刀在母亲的额头、颈部、嘴角各划一刀。
刘某某供述,他在母亲的身上划几刀是为了让血流出来,延缓尸体腐烂,另外,他还从冰箱拿了一些冰块放在母亲身上。
弑母后,刘某某认为其生活窘迫是其姐姐造成的,又预谋杀死姐姐。他知道姐姐肯定会来看望母亲,便每天早上8点左右,藏在家中储物室等待姐姐。弑母后,刘某某仍然像平时一样生活,每天早上下楼买菜,不时还下楼散步,还与其他人一起打牌。
2015年6月4日上午8点左右,刘某某趁姐姐前来看望母亲的时候,试图杀害姐姐,他用铁锤砸向姐姐,姐姐拼命反抗、呼救,得到邻居帮助逃脱。去年6月4日当天,刘某某杀害母亲的事情败露后,他锁上大门,爬出窗外扬言跳楼。合肥多个部门展开营救。在窗外他甚至脱光了衣服、拿起白酒喝了起来。最终在民警数个小时的努力下将其救下。
经鉴定,刘某某的母亲系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刘某某姐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焦点]男子自称有精神病 检方认为其作案时“头脑清楚”
刘某某的辩护人认为,刘某某在伤害姐姐后,主动打电话报警,是自首。公诉机关认为,刘某某虽然报警,但在警方赶到现场后,表示要跳楼,意图以自杀逃避,不构成自首。
在庭审中,刘某某称虽然没去医院看过,但是自己有精神病,是犯病后才将母亲杀死。
据了解,刘某某先后接受过两次精神鉴定。第一份鉴定由合肥市一家精神鉴定机构出具,认为刘某某系酒精依赖综合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第二份鉴定由上海一家鉴定机构出具,认为刘某某系酒精依赖综合症,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公诉机关表示,醉酒的人也应承担刑事责任,刘某某长期嗜酒,忽视了家庭亲情,刘某某杀害母亲时手段残忍、弑母后用冰块处理尸体、意图杀害姐姐等行为清楚表明他作案时意识清楚,应认定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检方认为,刘某某故意剥夺二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日上午,56岁的刘某某走上法庭,他满头白发,穿着睡衣睡裤,身体显得很虚弱。旁听席上除了媒体记者,无一人旁听。庭审仅仅10分钟,他就向法官提出“腿软”、“站不住”要求坐下。
刘某某说,他和母亲关系一般,以前也不住在一起,杀母亲是因为母亲嫌弃他,“她天天讲我。”刘某某还说,姐姐为他女儿介绍对象,女儿婚后就不管他了,“她也不让我女儿买酒给我喝,也不告诉我女儿家的住址。”刘某某称,他长期嗜酒如命,案发当日喝了酒。刘某某女儿女婿等人的证言显示,刘某某的生活费、房租等都由女儿女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