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核心区禁止扩建高校及大型医院

25.07.2014  08:58

  为严格控制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新增产业,为高精尖产业腾出发展空间,本市近期将正式发布实施《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4年版)》。据悉,对于现有的存量产业,本市将另有统一部署。

   从源头限制“三高”产业

  “从源头对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产业进行限制,对过度集中的功能进行疏解。”同时,“不能用一把尺子定产业。”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录》因地制宜,考虑了四类功能区的差异性。《目录》把管理措施分为全市和四类功能区域两个层面,全市层面的管理措施须在全市范围内普遍执行;四类功能区域层面的管理措施是指在全市层面上增加的差异化管理措施。

  《目录》中既包括全市都要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如建材、造纸、纺织等一般制造业,燃煤发电,区域性物流基地、区域性专业市场等;也包括在四类功能区各自要限制的功能和产业,如核心区(东城区、西城区),在执行全市性管理措施的基础上,要严格禁止制造业、建筑业、批发业,禁止新建和扩建高等学校、大型医院,严格限制酒店、写字楼、展览馆等大型公建。

  据悉,《目录》不涉及现有存量产业,存量产业调整将按全市统一部署,从就地淘汰、转移疏解、技改升级三个方向稳妥有序推进。

   新办企业或创业可对照自查

  《目录》严格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来编制,便于项目审批、企业登记及统计、税务等有关部门共同遵循。

  另外,《目录》是针对新增产业的调控措施,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对照《目录》进行自查。市、区两级相关项目审批和企业注册登记等主管部门在执行办理程序时,须依据《目录》先予审查。

   目录》内容将动态修订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出台针对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不是限制发展,而是为了更好、更科学发展,“以退促进、退中求进”。

  “《目录》内容会动态修订。”该负责人说。近期将出台的《目录》为2014年版,今后会适时修订。《目录》发布后,涉及《目录》的10个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安排专人负责接受社会咨询。市政府有关部门还将建立《目录》管理联席会议机制,把《目录》的执行、解释、修订等工作统筹起来,完善各项工作细则和相关配套措施。

  目前,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相关政策意见,对产业调整升级作出总体部署。未来北京的产业发展,将瞄准高端环节和业态,大力发展知识经济,促进首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名词解释

   行业中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有四个等级—门类、大类、中类、小类。国民经济包括20个门类、96个大类、432个行业中类、1094个小类。举个例子,“农林牧渔业”是门类,“农业”是大类,“谷物种植业”是中类,“玉米种植业”是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