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上海市闸北区人力资源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估验收、上海市司法鉴定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中期评估有关事项的请示
15.02.2015 17:40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根据国标委《关于下达2011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淮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服务[2011]61号)要求,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承担了“上海市闸北区人力资源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经过3年多的建设,已完成试点项目建设的目标与任务。
根据国标委《关于下达2012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服务〔2012〕93号)要求,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承担了“上海市司法鉴定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经过2年多的建设,已完成试点项目中期建设的目标与任务。
按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的要求,特申请国标委组织专家对“上海市闸北区人力资源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进行评估验收,对“上海市司法鉴定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开展中期评估。
以上申请,请予批复。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2月6日
(联系人:陶粮民联系电话:021-54261913)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15.02.2015 17:40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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