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十三部委联合印发通知 向全国复制推广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 首批典型经验和模式

01.11.2017  21:39

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13个部委联合印发通知,向全国复制推广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形成的首批典型经验和模式。

通知指出,2016年以来,济南市、南昌市、唐山市、漳州市、东莞市、防城港市,浦东新区、两江新区、金普新区、西咸新区、苏州工业园区和武汉城市圈等12个试点地区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大胆试、自主改,实现自我突破,围绕试点任务积极探索,取得阶段性成效。经各有关部门研究同意,确定了首批向全国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包括  “重资本轻资产”招商模式、“即报即放”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方式、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模式等24项内容。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认识复制推广试点经验的重大意义,把复制推广工作作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各地要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参考和借鉴试点经验,有针对性地推广应用。各地有关部门要积极转变政府管理理念,推动制度创新,加大改革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各项试点经验在本地区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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