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纪委:收受微信红包也属变相受贿

04.03.2015  09:41

  今年春节,微信红包引爆网络,成为亲人朋友之间一种全新的娱乐和拜年方式。然而杭州市纪委日前却通过其官方微信“廉洁杭州”明确提醒:党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收受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个人微信红包,是一种变相的收礼或者受贿行为。

  杭州市纪委在其官方微信的文章中明确表示,如果收受上述机构人员微信红包的金额累计到一定程度,将视事实的性质和情节,追究相应的党政纪责任。市纪委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虽然每个微信红包少则几分,多则200元,但积少成多,仍可能成为一种微腐败。

  杭州市纪委表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收发红包之时,要把握好尺度,防止变味。要避免收受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与行使职权有关个人的微信红包,避免上下级之间以微信红包形式拜年问候,避免收受红包金额多次累积积少成多。并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注重廉洁自律,防范穿上微信红包“隐身衣”的礼金礼卡,以免触犯党政纪的相关规定。

  作为一种新型的传播方式,微信红包单个金额较小,传播方式有时一对多,有时一对一,存在发现难、认定难、取证难等问题。但主管部门仍表示对类似的隐形利益输送不能姑息。据介绍,早在去年9月,中纪委就已将“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列入“反四风”查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