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警解答G20杭州峰会临时交通管制疑问

28.08.2016  10:03

  东方网8月28日消息:为了保障G20杭州峰会顺利举行,昨天,上海交警部门就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单双号行驶措施等大家关心的问题作出回答。

  问: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有哪些?

  答:主要涉及3类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一是部分道路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措施;二是部分道路实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行;三是部分道路实施载货汽车、拖拉机禁行。此外,公安交警部门将视情采取其他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

  问:单双号行驶措施区域有哪些?

  答:单双号行驶措施涉及的道路分为两类:一类为杭州市,德清县,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普通道路。每日凌晨2时至24时实施。

  另一类为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施单双号限行,单双日转换时已在上述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允许继续通行。

  其中,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G1501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线(保国寺互通至朝阳互通)、G15沈海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三门互通)、G9211甬舟高速公路宁波段、S1甬台温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北仑互通)、S19甬台温复线高速公路、S20穿山疏港高速公路不实施单双号限行。

  问:哪些车辆不受单双号措施限制?

  答:以下4大类机动车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1)公共汽车、大中型客车(黄色号牌)、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2)持有二十国集团峰会通行证注明允许通行的机动车(不含入杭通行证及安检证);(3)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4)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另外,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悬挂使领馆号牌以及经批准临时进入我国境内参与二十国集团峰会的车辆不受临时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除上述车辆外,其他车辆均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问:对危险物品运输车有哪些通行限制?

  答:运输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机动车,禁止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含高速公路及普通道路,G60沪昆高速公路(浦阳互通至浙赣省界),S33龙丽高速公路(大店口互通至北界互通)和320国道衢州段行驶。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路段不变。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由交通运输部门确认。

  问:载货汽车有哪些通行限制?

  答: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禁止在杭州市、德清县、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所有道路行驶。

  问:过境的载货汽车应该如何通行?

  答:过境杭州的载货汽车,应当按照高速公路绕行诱导标志通行。

  过境禁止通行区域的载货汽车,每日20时至次日凌晨5时,可以通过杭州绕城公路东线、北线等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是在过境期间不能上下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