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8月起重点查“小金库” 禁风景名胜区开会
阅读提示丨我省2013年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已较前一年降幅明显,但自8月4日起,我省将对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三公”经费去向进行专项治理检查:是否擅自提高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虚报出国团组级别,是否超标准配置公务车,是否在非定点饭店或严禁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都将列入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此外,专项治理将坚决查处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
省财政厅还设立了专项检查治理监督举报电话:0371-65802606,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此次治理工作。
1
现状:去年我省“三公”经费下降
2013年,我省“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降幅明显,日前,省审计厅厅长刘荃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作《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其中指出,101个省直单位中,除公车之外,2013年的会议费和其他“两公”同2012年相比,均下降了2~3成。
大河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一年多来,我省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必须看到,财经纪律意识淡薄、预算资产财务管理不到位、“三公”经费管控不严、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依然存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和防范。
为此,日前,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印发了《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及“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开查“三公”经费和“小金库”,目标在于,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2
内容: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开会
据介绍,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重点是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三公’经费管控不严、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治理也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采访中,大河报记者了解到,专项治理中,将突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检查。内容涉及:是否擅自提高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虚报出国团组级别、人数等套取出国经费,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及城市;是否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等;是否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等问题。
在会议费方面,将重点检查计划外召开会议,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在非定点饭店或严禁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等问题。及时纠正借会议、培训之名组织会餐、安排宴请、公款旅游以及在会议费、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培训无关的支出。
3
重点:专项治理“小金库”问题
单位是否设立“小金库”,也是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专项治理要对其进行清理,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
4
行动: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结合
据介绍,此次专项治理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本方案下发之日(8月4日)起至8月1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自查中,要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地区和单位,要集中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阶段持续至9月30日。
随后是整改完善,专项治理工作基本结束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于10月5日前报送河南省财政厅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