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建议收监局级以上职务犯罪82人
在昨天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了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自2006年之后,最高检再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汇报有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曹建明表示,今年3月至9月已建议收监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82人。
看点1
有权有钱人违法减刑假释已经建议收监800名罪犯
曹建明强调,为保障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公正、监管秩序稳定及被监管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规范对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对原厅局级以上、县处级职务犯罪罪犯刑罚变更执行,必须分别层报最高检、省级检察院备案审查。
曹建明透露,针对一些“有权人”“有钱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今年3月起部署开展专项检察,重点监督有关部门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罪犯的刑罚变更执行情况,至9月底已经建议收监执行800名罪犯,含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82人,立案查处背后弄虚作假、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的国家工作人员129人。
看点2
社会影响较大职务犯罪案嫌疑人身份罪名及时公开
检察机关还规范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的办理程序。健全举报线索受理、分流、查办和信息反馈机制,各级检察院举报中心统一受理、管理举报线索,并实行集体评估、定期清理、要案线索备查、实名举报答复等制度,做到有群众举报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认真核查,防止有案不办、压案不查。
与此同时,细化职务犯罪线索审查、初查、立案侦查的批准程序和时限,对决定立案的3日内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对决定不予立案的,由举报中心审查提出意见,并受理举报人的复议。
曹建明表示,要将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身份、涉嫌罪名、案件所处诉讼阶段等信息,以及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
看点3
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曹建明表示,检察机关在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严格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强化内部监督,规范行使侦查权。其中,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主要涉及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益,是人权保障的重点环节。
制定实施职务犯罪案件初查工作规定,明确在立案前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涉案人员人身自由,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依照法定条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每一次讯问必须全过程不间断录音录像,在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必须同时移送录音录像资料。
还制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财物工作规定,完善执行程序和管理制度。从2009年起,坚持每年组织专项检查,逐案清理,坚决纠正违法扣押个人合法财产和案外人财物、违规使用扣押财物等问题。
曹建明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省级以下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决定,一审判决报上一级检察院同步审查。
报告数据
报告重点
遇打探案情的须及时报告
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建立司法办案监察建议、重点案件回访监督制度,推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曹建明表示,制定在司法办案活动中防止说情干扰的规定,检察人员遇到打探案情、干预办案的,须及时报告。
排除非法证据750人不予批捕
曹建明表示,最高检将制定常见、多发罪名证据收集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和标准,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加强对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和责任倒查机制。
检察机关坚持全面调取、综合判断各类证据,坚决排除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言词证据。2013年以来,因排除非法证据决定不批捕750人,不起诉257人。建立完善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对于命案等重大案件审查逮捕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必须当面讯问犯罪嫌疑人。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曹建明说,检察机关坚持有错必纠,对从申诉中发现的“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于英生杀妻案”“徐辉强奸杀人案”等冤错案件,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再审改判的意见。
曹建明表示,检察机关认真总结发生冤错案件的教训,制定实施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等意见,正确把握捕诉标准、加大监督力度,依法打击犯罪,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努力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
问题
收受贿赂办理“金钱案”司法不廉洁问题仍存在
曹建明在谈到目前存在的问题时坦言,目前司法不廉洁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的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
还有一些检察人员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意识没有真正牢固树立,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配合轻监督、重保密轻公开。有的不认真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有的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
有的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违法取证,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的办案质量不高、瑕疵较多,引起当事人质疑甚至上访。有的司法作风简单粗暴,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冷硬横推。
此外,有的执行法律规定和制度规范各取所需。尤其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不究、监督不力。有的认为办案规范束缚手脚,对监督管理有抵触情绪,一些制度规范的落实在基层还有“盲区”。有的制度规范过于原则或繁琐,针对性、操作性不强。
解析
两次报告名称改变体现司法理念转变
记者发现,最高检两次报告的名称发生了变化。2006年10月的报告全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的报告”,而今年的则为“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伟东告诉记者,报告名称中从“执法”到“司法”用词的改变,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司法理念上的转变,对法律认识的深化,这说明检察机关更加注重自身职权的司法属性、更加注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审视和改进自身的职权行使,这对于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确保法律正确实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京华时报记者杨凤临
最高法工作报告
各级法院今年1至9月查处违纪违法干警422人
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称,最高人民法院微博、微信开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与人民网联合推出“失信被执行人排行榜”,扩大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传播范围,形成强大的信用惩戒威慑,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去年以来,已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近50万名,限制乘坐飞机、软卧等34万余人次,2万余名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履行了义务。
周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严格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排除一切干扰,将符合规定情形的所有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名单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信用惩戒的作用,同时依法惩处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发挥法律威慑力,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
周强透露,今年以来最高法先后8次向全国法院通报49起法院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向全社会公布对6名履职不力的法院院长进行党风廉政问责情况,以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今年1至9月,各级法院共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422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54人。
周强也坦陈,在司法作风方面,一些法官的群众观念淡薄,司法作风不正,对群众和当事人态度粗暴,工作方法简单。有的法官缺乏司法良知和法纪观念,私下参与违背法官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活动,有的甚至徇私枉法,办假案,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陷入司法腐败、违法犯罪的深渊,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本版文除署名外/京华时报记者孙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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