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4月新政:最低工资2420元 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上调

29.03.2018  09:10

  2018年已经过了四分之一,在即将到来的4月,又有一批新政新规实施:上海月最低工资调整为2420元;低保每人每月增至1070元;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施行;义务教育入学启动网报;京沪高铁扩容提速;静态扫码支付每日限额500元……

   上海月最低工资调整为2420元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上海市从2018年4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300元增至2420元,增加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元增至21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说明的是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岗位津贴,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住房补贴也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市人社局公布的与最低工资有关的15项待遇,包括经济补偿金、见习生活费补贴、带病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等将相应调整。

   小编评:

  本市最低工资是实实在在的“到手工资”。2008年上海月最低工资为960元,2018年上涨为2420元,十年涨了约1.5倍,给职工带来更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