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遵循司法规律深化司法改革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议。他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孟建柱同志在中央政法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遵循司法规律,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实实在在的司法改革成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会议认为,3月24日,中央政治局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公正司法进行了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高度,突出强调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为我们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指明了方向。孟建柱同志在中央政法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对下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锐意进取,破解难题,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
会议指出,要坚持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推进的司法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这是我们深化检察改革的基本前提和根本原则。深化司法改革,要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如果脱离我国基本国情照搬照抄西方那一套,检察改革就会走弯路甚至误入歧途。
会议强调,要坚持人民满意标准,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有更多的获得感。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是为了人民,也要依靠人民,让人民来评判。要深入基层一线,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期待,把解决了多少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要坚持以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切实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问题不仅是改革的导向,也是改革的突破口。深化司法改革,必须坚持上下沟通,加强内外交流,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倾听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基层一线干警的心声,抓准抓紧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问题,共同努力推进。
会议指出,要坚持凝聚改革共识,最大限度形成改革合力。司法改革不仅涉及体制机制调整,也涉及利益格局调整,涉及广大检察人员的切身利益。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始终,加强对改革的正面宣传解读,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正确认识、理解、拥护改革,最大限度凝聚改革的内部共识。对涉及检察人员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要用审慎的态度、务实的办法,争取有关部门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凝聚改革的外部共识。
会议强调,要坚持法治思维,坚持依法有序推进改革。司法改革举措很多都涉及重要的制度调整,既要坚持于法有据、依法有序,又不能简单以现行法律法规没有依据或者不能突破予以否定,也不能以现有文件、做法质疑和束缚改革。对突破现行法律的检察改革措施,要及时向立法机关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议;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提请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向立法机关提出修改和废止建议,推动检察改革和法治建设同步推进、相向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