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卫监所建立“打非”快速处理机制

17.04.2015  11:48

普陀区是一个外来人口大量导入的区域,人口涌入和社区老龄化导致对医疗资源的需求增加。无证行医现象随之产生,并成为威胁外来人口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在反复对无证行医行政处罚的同时,区卫监所通过“行刑衔接”机制扩大打击效果,从一定程度上震慑了无证行医的嚣张气焰,防止无证行医在短时间内快速回潮。

“行刑衔接”,又称“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简称,原本指检察机关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实行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现象的发生。

区卫监所联合普陀公安分局、区检察院等部门,在“打非”行动中引入“行刑衔接”机制,在执法过程中,区卫监所将被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对象列入“行刑衔接”黑名单,并将黑名单信息发送至公安、检察机关。黑名单上的人员第三次非法行医被查实,即可按照程序移送到公安部门。

今年3月,区卫监所就将“行刑衔接”机制应用在案件的处置中。3月中旬,区卫监所接到曹杨派出所反映,在曹杨社区某小区发现一无证“牙科诊所”,要求尽快处置。卫生监督员立即赶往现场,发现无证行医者汪某正是“行刑衔接”黑名单上的人,执法人员随即启动相关程序,汪某立即被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有了‘行刑衔接’黑名单,就能查看无证行医者的完整信息。”以汪某为例,其处罚记录一目了然:2009年和2011年汪某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两次受到行政处罚,其窝点早已被区卫监取缔过。2015年春节后,汪某回到上海重操旧业,屡教不改,继续经营无证“牙科诊所”。执法人员表示:“像这类情节特别严重的非法行医者,除没收器械和药品外,必须移送司法机关。”

通过“行刑衔接”机制形成了快捷的执法模式,在“打非”工作中产生了敲山震虎的效果,2014年底普陀区已有19名非法行医者受到刑事处理。